农业农村部:到2022年家庭农场培育100万家

2020-03-12 11:53:31 现代农业规划

2013年2月14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随后全国迅速掀起了“家庭农场热”,各地纷纷开始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

由于家庭农场具有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特点,体现出了非常高的经济效益,已经推出,迅速成了各地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据农业农村部3月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农业农村部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

家庭农场

发展规划指出,到2022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各类主体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家庭农场

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2、农民合作社

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到2022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

到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培育体系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条件大幅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看,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正在改变中国农业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激发农业生产活力。欧洲是家庭农场的发源地,并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荷兰高科技深入到每个环节、法国农会资助家庭农场、德国代代相传的经营,都是实践证明的较好模式。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分散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潜力已经充分挖掘,其效力已经充分释放,在农村资源要素逐渐减少和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态势下,创新型的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它符合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是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精细农业、实施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发展潜力无限。

部分来源参考: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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