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农业科技园区名单公示(附申报要求)

2020-01-03 13:43:40 现代农业规划

农业科技园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认定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与培育名单的通知》,认定建德草莓小镇农业科技园区等6家园区列入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名单,三门县种子种苗农业科技园区等4家园区列入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名单。

未来将按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明确重点目标,细化方案内容,创新管理机制,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农业科技资源集聚的重要平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集成转化的重要载体,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示范基地,一二三产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重要阵地,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的核心区。

农业科技园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的《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简称“园区”)建设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运作、地方为主、省级扶持”的建设思路,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农业科技资源集聚的重要平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集成转化的重要载体,一二三产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重要阵地,支撑现代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示范区,为逐步培育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奠定基础。

创建要求

1、突出地域特色。“十三五”期间,面向全省市、县(市、区)基层,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显著、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各地要因地制宜,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使园区成为区域特色农业的聚集区。

2、推进产业集聚。以“大农业”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引导一二三产全产业链布局。引导主导产业按照产品(或服务)供给链、产业链和需求链集中布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园区“整链条延伸、配套式发展”,使园区成为一二三产衔接联动、多种功能有机融合的农业产业链联动区。

3、强化创新引领。充分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推动园区创新引领发展。园区要具备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载体、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农业信息服务站点,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人才团队支撑,有相应的科技金融渠道和平台,使园区成为辐射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要素集聚区。

4、健全组织管理。应建有相对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园区管理委员会,并授权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可视实际条件,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管理服务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以市场机制管理园区发展。园区要有相应的政策举措,特别在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创业与投融资政策、财税政策、技术收益分配政策等方面有完善和创新的举措。

5、明确四至范围。要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建设规模,园区核心区面积不低于1000亩,具备较为合理的功能分区和适度规模的辐射区。

园区申报创建的主体原则上应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实施的单位允许多样化。申报材料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行文上报,经设区市科技部门推荐并报省科技厅。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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