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家庭农场如何申报及申报条件解析

2019-08-12 13:43:30 现代农业规划

家庭农场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发布《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到2022年四川全省培育家庭农场5000户以上,连续3年每户每年补助10万元。这也标志着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正式启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卿足平介绍,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家庭农场作为小农户升级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根据行动方案总体目标要求,从2019年起四川启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到2022年,全省分两批次培育家庭农场5000户以上。其中,以粮油为主的家庭农场占50%以上,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占20%左右。

在培育对象上,主体指向现代农户,经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成员有一定的文化技能水平,社会信用良好,对45周岁以下或文化程度较高的,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孵化。在经营规模上要具备一定基础,优先选择专业大户进行培育,实现大户向农场转型。此外,土地的规范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先决条件,要求培育户需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且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

卿足平表示,对于培育对象,全省将从智力支持、项目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创业支持、评先评优优先考虑等六个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扶持。

此次出台的《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是全国省级层面制定的第一个农户家庭农场培育文件。培育行动将分两批次培育5000户以上。

其中,培育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农户主体。培育对象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或机农一体经营户,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户主年龄18至60周岁,并有意愿长期务农。对45周岁以下或文化程度较高的,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孵化。

2、规模经营初具。从事种植业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低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养殖年出栏不低于200头,其余畜禽养殖按猪当量换算。其它特种产业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自行确定后报备。从事农旅融合的,须坚持农业为前提条件。

3、土地流转有序。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

4、拥有一定技能水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民教育培训,且培训合格。

5、社会信用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诚信记录。

如何申报 自愿申请并进行公示

1、名额分配。

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分配名额。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县(市、区)根据试点考核结果,作相应倾斜安排。

2、自愿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对象填写《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申报表》向村两委提出申请,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3、资格公示。

村两委根据个人提交的申请,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群众公议、村两委初评确定初步名单,采取告示、短信通知等方式面向全体村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推荐。

4、审核确定。

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一定比例抽查,合格后给予备案,并报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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