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旅游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全国遴选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通知》明确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遴选标准,主要有以下六条:
(一)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观赏游憩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乡村旅游开发主题定位明确,有自然或人文的乡村旅游核心吸引物,特色突出,吸引力强。
(二)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较好,严格规划建设管控,保持传统村落原有肌理,延续传统空间格局,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建筑风貌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
(三)乡村民宿发展较好。能够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乡村民宿,注重创意设计,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民宿产品能够在特色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满足游客需要,综合带动效应明显。
(四)旅游产品体系成熟、质量较高。已开发出乡村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或文创产品等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能够结合本地文化和旅游资源条件,创造性地开发旅游产品,挖掘文化内涵,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
(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村内游览路线布局合理、顺畅,标识标牌系统相对完善。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游客游憩、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设施。村内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够满足需求,标识醒目美观,环境干净卫生。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农民精神风貌较好,村容村貌整洁卫生。
(六)就业致富带动效益明显。就业带动效果好,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旅游收入利益联结机制科学,有效保障村民合理收益,脱贫致富效果较好。
在全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乡村旅游这一新的旅游形式也被越来越多人青睐。近年来,民宿、特色小镇、乡村休闲地产投资增长迅速,2016年,全国乡村旅游类产品实际完成投资3856亿元,同比增长47.6%,乡村旅游投资还将持续升温。
那么乡村旅游项目的落地,可靠的土地是必要的前提。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土地的审批前提,是我们的要开展的项目一定要先到发改部门进行立项备案。再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
再这之后,才开始设计土地的问题。第一步,就是要签合同,这包括用地协议或者联营入股等。具体的就是要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签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协议,或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书面同意。
第二步,拿着用地协议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县的国土资源分(县)局提出用地申请。第三步,需要国土部门开具勘测定界联系单,根据规划批准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
第四步,是审核报批,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最后,核发证书和进行备案。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用地批准通知书;再凭用地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登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在供地完成后,上报市局备案,并在(各)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集体建设土地使用》中录入有关供地情况。这就大功告成了。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