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当今农业市场的竞争已不是单体的竞争,而是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单一主体独立经营已开始面临诸多困难。为了应对这些现实的矛盾,这些农业主体开始自我探索、密切合作、抱团发展,联合体便自然而然形成了。所以与其他模式不同,“农业产业联合体”可以说是市场的选择。
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与尝试:河北进行财政和用地支持;宁夏降低成员融资门槛与偿贷风险;内蒙古总结出链条延伸型、加工带动型等多种联合体发展模式……前不久,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委更是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
长远来看,“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家庭农场从事生产、农民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专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这应该是我国现在及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
安徽、河北、福建处于领先地位
2017年以来,随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开来,部分省市更是取得了较为出色的成果,如安徽作为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先锋,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模居于全国前列,2017年底达到了1500家左右;河北、福建等也达到了1000家左右的规模。
安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始于2011年,是由淮河种业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淮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2011年,淮河种业公司在宿州市埇桥区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委托周边村22个家庭农场代繁良种,提供低价农资的同时,引入淮河、德杰、惠康等13家合作社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农机服务,并对繁育出的良种以高出市场价一定比例全量收购。由此形成了一个由龙头企业牵头、贯穿从农资到耕作到购销的产业链条,用服务和收益联成一体的联合体形态。
淮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得到了宿州市委市政府认可,2012年宿州市出台了《促进现代现代农业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成立了联合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运行模式,首批选择了16家联合体试点。
2015年,安徽省对宿州市的做法跟踪给予指导,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并出台了《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在全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到2017年底,安徽省全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约有1500家;2018年安徽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拟入选名单达158家,其中宿州市最多,为25家。
河北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也较早,在2016年11月便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省新培育发展800个左右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其中重点培育100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省级示范联合体。随后,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
到2018年,河北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已有75个,包括河北华泉果品加工联合体、滦南县海都水产养殖加工产业化联合体、河北天天乳业集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武强冀源有机粮油联合体等。
福建对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热情也较高,2018年1月,福建省发布《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达20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200个以上。这个目标仅次于安徽省、江西省、河北省,在目前各省份提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目标中位列全国第四。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前景广阔
长远来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方兴未艾。一方面,国家先后发布《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出明确指出,虽然没有具体的规模目标,但政策从资金、用地、金融信贷、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了支持和引导,为各省市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了政策基础。
另一方面,我国农业规模小、分散化的经营模式,使得我国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大多分散经营,融合程度较低。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经营主体朝着联合经营趋势发展,而农业联合体则是主要形式。
因此,不管从行业政策支持,还是行业发展空间、趋势来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都将是当前以及未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前景广阔。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