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依据
2021年6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由市文旅局牵头编制《实施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6月,我局开始起草《实施意见》,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市文旅局多次召开《实施意见》编制座谈会,征集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和文旅经营代表意见建议。截止2021年11月中旬,市文旅局就《实施意见》先后5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文旅部门意见,其中2021年11月3日,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共梳理意见11条,采纳10条,部分采纳1条。(详见附件)。
在《实施意见》编制过程中,及时与省文旅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申遗成功和市党代会以来,市文旅局聚焦后申遗时代的谋篇布局和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及时组织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旅游收入年均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旅游经济贡献率持续提升,“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品牌影响力、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主客共享世界遗产保护典范城市的宜居之美、文化之美、品质之美。
(二)主要任务
共分为七个方面27条工作任务。重点突出以下个方面:
一是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提出优化发展格局、保障空间供给、完善交通网络、加强要素建设等4项工作任务。
二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出做强“世遗”旅游、做大滨海旅游、发展乡村旅游、繁荣夜间旅游、壮大商展旅游、拓展研学旅游、发展红色旅游、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发展旅游演艺和音乐产业、发展影视产业等10项工作任务。
三是做强旅游市场主体。提出培育龙头企业、突出招大引强、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和项目、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实施景区提升工程等5项工作任务。
四是激发旅游消费潜力。提出拓展消费市场和激活“本地游”消费市场等2项工作任务。
五是加强旅游品牌营销。提出加强旅游数字营销、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推广旅游精品线路等3项工作任务。
六是推进数字赋能文旅。提出加快文旅数字平台建设工作任务。
七是着力提升旅游体验。提出提升服务质量和营造诚信环境等2项工作任务。
(三)要素保障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保障用地用林用海、做好金融服务和加强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实。
四、两个附件
《实施意见》配套2个附件:《泉州市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项目表》。
一是《泉州市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通过支持旅游发展动能、支持旅游产品供给、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培育旅游消费、支持旅游宣传营销、支持提升旅游体验、支持文旅人才保障等七个方面21条措施支持促进泉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测算共需新增资金3500万元。
二是《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项目表》拟纳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12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72.03亿元。按类别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类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188.92亿元;公共文化服务和配套设施类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183.55亿元;文旅融合类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638.77亿元;文旅观光类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360.78亿元。按建设状态分:在建项目类项目54个,计划总投资494.13亿元;正式合同类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156.60亿元;框架协议类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52.5亿元;协议在谈类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203.30亿元;招商类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242.60亿元;策划类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122.90亿元。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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