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26358-2010)》及《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经创建单位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旅部门推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依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工作,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认定以下6家创建单位为“江西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公告如下:
1.九江市修水县修河温泉旅游度假区
2.赣州市会昌县汉仙温泉旅游度假区
3.赣州市上犹县阳明湖旅游度假区
4.宜春市靖安县东白源旅游度假区
5.上饶市婺源县梦里老家旅游度假区
6.抚州市资溪县大觉胜境旅游度假区
来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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