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建立健全光明区现代文体旅游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根据光明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出现的新定位、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文体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措施,制定了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即《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光明区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对该系列政策作以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主要目的
当前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低端、产业形态较初级,要素资源创新氛围还不够活跃,无法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建立起可持续、高成长的产业发展环境。为牢牢把握“双区驱动”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发展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文体旅游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为光明高质量、高颜值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推动光明区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使得光明区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消费市场更加健康有序,消费环境逐渐优化,消费结构趋于合理。逐步构建多层次文化旅游体育品牌活动赛事矩阵,推动文体消费向高层次转变。引进一批有活力、有潜力的文体旅游企业,产业规模更加充实,产业园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对外产业交流进一步加强。都市生态休闲旅游形象和知名度不断扩大,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可持续健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的经济发展支柱地位日益显现。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文化旅游产业若干措施》共分八个章节,除第一章总则及第八章附则外,主体内容部分共六个章节,以培育主体、打造载体环境、营造产业氛围为指导思想构建光明文化产业发展生态,共涉及资助措施条款18条。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体育产业若干措施》共分七个章节,除第一章总则及第七章附则外,主体内容部分共五个章节,从支持市场主体、产业集聚发展、品牌赛事打造、建设体育场馆等方面予以支持,包含资助措施条款13条。
(三)《深圳市光明区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章节,规定了光明区文化产业园区的定义、管理机构、认定条件、申报认定程序、管理与考核内容、施行期限等内容。
三、支持对象
(一)从事文体旅游产业(属统计部门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体育产业分类)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机构;
(二)从事其他对光明区文化、旅游及体育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该系列政策具体申报流程以及相关资助金额评定,参照主管部门出台的具体申报指南。
(二)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即各类税费留成在光明区部分),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