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建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申报指南

2021-02-22 17:39:57 文化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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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23号)精神,推进我省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申报制方式在全省创建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以下简称“体育旅游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二)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三)体育特色小镇

具体要求参照《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与评定指标(试行)》《贵州省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与评定指标(试行)》《贵州省体育旅游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二、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申报对象向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要求;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确定项目申报主体,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市(州)级推荐。由市(州)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县级申报材料,择优向省体育局推荐申报名单。

(三)省级评估。由省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列入体育旅游基地创建名单。创建期1年;创建期满省体育局对项目进行综合考察,对符合基地资格的项目,给予相应的认定命名。

(四)定期复核。体育旅游基地每年向省体育局报送年度经营总结和相关统计数据。体育旅游基地每三年复核评估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扶持政策

(一)省体育局将对批准创建的体育旅游基地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在赛事和体育项目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市(州)、县(区)可以根据省体育局的资金扶持标准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省体育局将把获得体育旅游基地称号的单位列为我省体育产业重点扶持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给予企业重点扶持。

(三)省体育局利用各种媒体帮助体育旅游基地做好宣传,树立品牌,扩大影响。优先链接贵州省体育、旅游相关等政府网站,通过网络引导和推动体育旅游基地建设。

四、申报要求

(一)各地区体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履行宣传、指导、初审有关职责。

(二)各地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从当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地区的体育产业规划布局和申报主体的功能定位、发展前景,控制申报数量,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可在发展成熟后再行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注重生态保护,遵循绿色、低碳、环保原则,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触碰生态、土地、安全等红线。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开展体育旅游的总结材料;

2.贵州省体育旅游基地申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涉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须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相关财务报表;

7.上年度职工缴纳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的证明;

8.上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9.体育旅游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材料必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并提供完整的电子版

(五)填写申报表、组织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各市(州)、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申报材料指导、审核职责。如有任何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取消申报主体参与2021年度评审的资格。

(六)请各市(州)、县(区)体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4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贵州省体育经济发展中心。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迅;联系电话:(0851)86837922;邮箱:476770763@qq.com。

来源:贵州省体育局

文化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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