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及材料汇总

2019-05-14 14:08:02 文化旅游规划

项目立项流程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立项是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通用词汇。特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原称立项批文),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又称项目建议书审批,一般来讲,作为下一步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许可等手续的依据,即俗称的路条。

项目前期工作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完成可行性研究。标志着前期工作正式完成,并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如果说想要开发文化旅游项目,但对于整个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总是一知半解?那今天我们就梳理一下所需的文件和要走的流程。

一般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需要聘请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给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 项目单位(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2.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旅游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4. 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5. 国土资源部门(林业、海洋渔业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预审意见; 6.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7. 节能评估报告(需工程咨询资质)或填写《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8. 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料。

在上述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所需的资料中要求“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要求的是项目选址意见书,不需要规划方案,即无需提交总体规划方案可以立项。因此,不存在先做规划方案才能立项的说法。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不在城乡规划的城区/镇区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用地,一般开发商会先做个规划方案,可以使总体规划方案,或者概念规划方案,拿着该规划方案向政府汇报,地方政府及下属各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来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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