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以国家公园为例,主要是因为中外具体国情有所差异。我国并没有完整地引入国家公园景区管理的概念,虽然风景名胜区景区管理在英文当中的表示就是国家公园,但是风景名胜区的概念界定,远远要小于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的概念,如果将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加在一块,基本上等同于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概念。因此这里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实际上主要针对我国以重点风景名胜区为代表的景区管理体系。下面首先来看有代表性加拿大公园景区管理体系。
第一,关于所有权的问题。根据《加拿大国家公园管理法》,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和资源均归加拿大政府所有,国家公园的土地可以以租借特许和许可占用等形式授予有限的使用权,主要是为接待游人提供所必需的各种服务和设施,而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国家公园土地的时候,应交付租金。关于管理机构,加拿大国家公园局是管理国家公园的**的联邦机构,它的任务就是保护全国具有加拿大特点的出类拔萃的自然区域和历史遗迹,同时通过与其他联邦机构密切合作,负责开展区域经济、旅游发展、公共工程等方面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加拿大公园局,主要从专业角度对有关活动提供意见和协助,并监督其他机构在利用资源过程中的保护行为。
在景区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加拿大公园局采取联邦和各省地区共同负责的方式,也就是说,国家公园局负责保护和展示有代表性的加拿大自然和文化遗产,各省负责各类自然资源、教育、文化和娱乐活动。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和人员作用,在一些具体项目上,公园局采取联邦与各省签订分摊费用的办法,由国家公园局提供财政资助,建设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来促进景区管理的发展,而其他部分,则有各省自行承担。
第二,关于景区管理计划。加拿大每一个国家公园都有一个独立的规划,在这项管理规划当中,全面阐述管理目标及其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和策略。具体内容包括,各发展项目的种类、性质和特点,制定出资源管理和游人使用方式等较详细的计划。这项管理计划,经加拿大国家公园局局长批准之后,成为加拿大国家公园局景区管理该公园资源及使用办法的依据,并且根据环境和具体情况的变化,国家公园可在征询公众意见之后,对原有景区管理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并且要报国家公园局批准。
第三,公园的分区是景区管理计划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动公园分区计划,必须经公众参与意见并且要经过部一级的批准。在这个分区当中,国家公园分区制,是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陆地和水域,按照其保护的情况和可以对游人开放的条件,以资源状况为基础来划分不同的区域。一般分为五个区,类似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分区,这五个区分别是:特别保护区、荒野区、自然环境区、室外娱乐区和公园服务区。
第四,公众对国家公园的了解和享用。国家公园法规定,凡是加拿大人均被鼓励参观和游览国家公园,国家公园局有责任向公众提供机会,以各种宣传形式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些遗产资源。除了向公众提供公园的情况资料外,加拿大国家公园局还要同许多机构、团体乃至热心公众共同合作,把公园的规划方案、活动各种计划和管理措施告知公众,以提高公众对国家公园发展目标的认识,从而更多的给遗产保护以必不可少的公众支持。因此公园局将邀请对此有兴趣的公众,就国家政策、新公园的建立、公园管理计划和大的新的发展建议等重大问题发表意见。而作为普通公众,从制定国家公园景区管理计划的初期,乃至到关键问题的讨论,都有机会定期参与意见。这些参与的机会,包括参加一些宣传会议、讲习班、参加调查表、意见听取会乃至讨论会等等。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