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旅游无论是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开发,还是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与其他旅游形式相比,文化旅游具有独特的内涵与特征。
文化旅游的内涵
文化旅游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表现。换言之,对文化旅游的认识应是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文化旅游是“本质上出于文化的动机而产生的人的活动”。国内学术界有的认为是文化旅游是旅游的一种类型,有的认为是一种体验、一种精神、一种内涵,还有的认为是以参观、考察、学习为目的的特色旅游产品。
总体来说,对于文化旅游的认识,绝大部分停留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层面,且常常与“旅游文化”相混淆。另外,过分强调旅游产品属性,也缩小了文化旅游的范畴。目前,更倾向于将文化旅游当做是出于文化需求动机,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载体与文化事项的文化解读、认知和领悟而获得精神与文化享受的一种旅游形式。
文化旅游的特征
从旅游主体、客体等角度出发,大致可得出文化旅游具有五个主要特征。
第一,旅游主体的文化体验性。参与文化旅游活动,为的是获得全新的文化体验,实现文化素养、审美经验和精神境界的升华,因此体现出强烈的文化体验性。
第二,旅游客体的文化综合性。文化旅游项目的体验,并非单一的某个文化载体,而是涉及博物馆、历史建筑、考古遗迹、工艺品等方方面面,因此具备有较强的综合性。
第三,旅游介体的文化创意性。文化旅游的供给方,必须在旅游资源开发、产品设计与经营过程中进行精心的文化设计、文化创意和文化经营活动,深入挖掘与创新旅游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旅游活动的文化持续性。文化旅游的开展,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要突出文化效益、环境效益、教育效益等协调,同时注重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文化旅游的经济潜能性。我国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应加大资金投入,对其进行深度开发,令文化旅游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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