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开发的十种类型

2017-06-23 10:42:19 文化旅游规划

  近年,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升级和国家关于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文化旅游”迅速成为文化圈和旅游圈最火爆的热词,各地文化旅游项目方兴未艾。绿维创景认为,随着国民素质的全面提升,人们对旅游产品的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仅停留在观光层面的传统的旅游产品面临着向文化深度体验和休闲度假全面升级的挑战。因此,文化旅游作为一种具有深度体验性的旅游方式,必将成为未来旅游的主角。

一、什么是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泛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二、什么是文化旅游资源?

文化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刺激旅游者产生文化旅游动机并能为旅游业所利用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文化。绿维创景认为,项目依托的文化旅游资源可依据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的显性文化旅游资源和无形的隐性文化旅游资源。

三、什么是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吸引力和内在价值依托,在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中贯穿文化内在价值体验的旅游活动。从旅游开发的角度出发,凡是依托文化作为核心资源进行打造的旅游项目都属于文化旅游项目;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文化旅游给游客带来特定文化和文化环境氛围的观赏、感受及生活方式体验的旅游经历,文化旅游是一种富有文化内涵和深度参与体验属性的旅游活动。

结合多年的文化旅游项目研究和制作经验,绿维创景认为,文化旅游项目依据其依托的文化旅游资源是有形还是无形可分为显性的文化遗址类旅游项目和隐性的文化旅游项目两个不同的方向,依据文化旅游资源的历史价值和表现形式可在两个方向下分出14种基本类型:

四、显性的文化遗址类旅游项目

指依托有形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文化旅游项目,这类文化旅游项目的特征是,所依托资源看得见、摸得着,通常以遗址的形态存在,旅游者很容易通过遗址对文化产生直观印象,因此称为显性文化旅游项目。其资源包括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观赏价值、文化价值、纪念价值的建筑、景观、设施等。根据中国遗址的特点和性质,绿维创景认为,显性文化旅游项目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五、无形的隐性文化旅游项目

即依托无形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文化旅游项目。这类文化旅游资源没有可凭借的遗址外壳,很难直观感受,文化通常以人物、事件、民族和民俗、文学艺术、事物、故事等类型隐藏在历史和生活背后,必须要经过深入挖掘才能凸显出其价值。经过研究,绿维创景将隐性文化旅游项目分为以下八种类型:

五、显隐性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异同

显性和隐性文化旅游项目在开发中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显性文化旅游资源历史感强,但由于历史原因,数量有限,且目前具有垄断价值的大遗址、遗迹等资源已被开发。另外,因其具有不可移动和不可改变的特性,开发中,会受到一些诸如区位、可塑性等的限制。而隐性文化旅游资源数量无限,与显性文化相比,关联性相对较弱,因此旅游开发的选择性和塑性较强,但开发的随意性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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