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23年棚改政策解读

2023-02-27 18:00:33 城市更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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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报送2023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通知》(建办保〔2022〕4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等要求,2023年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将符合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并优先安排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

严格把控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抓好棚改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暖心。

来源:恩施州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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