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编制了《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本规划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深入对接《深圳市光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光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在编)》,严格执行《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锚定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全面盘活城市低效用地为方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规划引领、政府统筹、绿色发展、有机更新、公益优先、公众参与”的原则,起草了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光明区要锚定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合理、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并坚定不移地在实施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推动形成“一心两区,一环双廊”的空间格局,为光明区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达到本土特色保育活化,公共事业日趋完善,住房供应稳定提升、产业发展提质提效、城市图景开合有致的远景建设目标。
《规划》提出: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10.55平方公里。其中,实现直接供应用地1.05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5.3平方公里,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2平方公里;大力推进“5+8”连片产业攻坚,综合运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等政策工具,力争到2025年释放连片产业用地265公顷。同时,《规划》还明确了规划期内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筹集规模、以M0为主导功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落实基础教育设施规模等各项指标。
(二)规划策略
围绕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目标,从活化生态历史资源、打造一流生态样板区,聚焦“民生七有”共建共享、构筑民生幸福温暖城区,攻坚连片产业空间拓展、实现产业能级全面提升,打造高品质城市重点功能片区、彰显高颜值城市风貌四个角度提出策略指引。
(三)规划指引
为更好实现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全面梳理和统计光明区更新整备潜力用地规模,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区二次开发潜力用地。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不断优化用地和建筑规模结构,优先供给公共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产业用地,加速新增科学用地,加大供应居住用地。区级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执行指标管理,规划期内全区新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突破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上限的,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视为满足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的管控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为全面保障光明区未来五年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任务推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达成,从强化政府统筹与规划引领、提升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完善更新整备政策和信息系统支撑、深入推行产业升级保障措施、加快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年度计划和考核机制、规范组织工作流程等八个方面提出实施保障措施,并形成年度实施计划。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