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功能,创新城市发展模式,近日,合肥市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城市更新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从四方面关注城市内涵发展、强调以人为本、重视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活力的提升:一是坚持“留改拆”并举,科学确定内容。注重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保护、整治、改善、优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等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延续历史文化传承,逐步优化城市结构、功能和布局。二是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全市城市更新重大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审定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考核。三是汇聚专家力量,凸显决策专业性。设立专家委员会,集合规划、交通、产业、建筑、景观、园林等方面专家,提供咨询服务。四是夯实政策保障,逐步完善治理制度。精简项目审批材料和事项,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活动,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享受相关财税扶持等政策。
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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