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全省新型城镇化推进大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更具带动力的火车头、西南地区更具影响力的重要增长极。市委市政府结合做强省会、做大贵阳战略目标,对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构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我市专门研究制定了城市更新改造政策。
经借鉴深圳、上海、广州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城市更新改造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政策支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旨在树立城市更新改造新理念,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做强城市经济、展现城市颜值、彰显城市气质、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以业聚人、产城融合”,促进城市更新改造可持续发展,助推实现我市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二、主要内容
《意见》由1个主体文件和5个附件组成,主体文件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措施、政策支持、组织保障4个部分。
(一)关于基本原则。根据国家、省、市系列会议精神和城市更新改造特点,《意见》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坚持产业导向、促进产城融合,坚持功能优化、发展城市经济,坚持完善配套、提升城市品质,坚持共建共享、推进社区治理的五大基本原则。
(二)关于工作目标。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三步走要求,《意见》提出了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到2020年、2025年、2025年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
(三)关于工作机制。城市更新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涵盖领域广,为保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有力推进,《意见》提出了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加挂市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牌子。
(四)关于实施计划。《意见》明确提出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围绕重要节点、主要通道、轨道站点周边、城市门户地区等编制城市更新改造实施计划。
(五)关于项目确定。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意见》明确了贵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流程,规定了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按照规划单元初步确定改造范围,对项目开展摸底调查和权利人意愿征询,编制项目可研和更新改造方案等内容,明确项目开发模式及土地供应模式后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库。
(六)关于更新方式。《意见》明确城市更新改造可单独或综合采取整体拆除重建、局部拆除修建、小微改造和保护修缮等方式实施项目。
关于支持政策。经借鉴深圳、上海、广州等城市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意见》提出了在规划技术、土地供应、征收安置、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形成“1+N”的政策体系。
来源:贵阳市三变办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