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一:《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文件名称:《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文号:财综〔2019〕31号
三、发布单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发布时间:2019年8月22日
五、生效时间:2019年8月22日
六、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内容主要是:一规定支持范围和资金分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用于支持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出,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二是绩效评价,每年开展资金绩效评价,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三是资金下达,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下达省,省收到通知后,30日内下达市。
七、文件带来的机遇及项目化构想:一是符合条件的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都可以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二是针对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可以抓住机遇整体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文件二:《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文件名称:《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文号:黔财综〔2020〕4号
三、发布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发布时间:2020年1月17日
五、生效时间:2020年1月17日
六、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根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出台该办法。主要内容和中央一致,主要差异为资金分配测算,按照年度改造户数和绩效评价情况来分配。
七、文件带来的机遇及项目化构想:注重项目的绩效,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文件三:贵州省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一、文件名称:贵州省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二、文 号:黔发改投资〔2020〕206号
三、发布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
五、生效时间:2020年3月12日
六、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内容主要是:一是支持范围,包含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七、文件带来的机遇及项目化构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尽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内容,中央专项资金用来实施楼体内的内容改造,提升改造实施效果。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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