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2022-08-18 11:50:05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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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商务部等14部委《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消费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优化供给,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根据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扩大内需战略为基点,以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为支撑,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扩大城市消费影响力和辐射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完善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功能,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国内外消费一体化、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平台和载体,逐步将我市建设成为辐射“海丝”,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成为辐射东南沿海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力争实现:国际知名度逐步提升,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动与赛事数量逐年提升,会展业在全国城市排名提升5个位次以上;城市繁荣度显著提升,建成区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左右,城区常住人口达500万人,全市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争先进位,GDP保持中高速增长,总量达到17000亿元,入境游客接待量达到200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达17800万人次;商业活跃度持续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5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零比重逐年递增,进出口总额超4000亿元,商业步行街数量持续增长,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及老字号品牌数量不断增长,城市营商环境排名保持全国前列;到达便利度不断提升,国际国内航班起降架次达17万架次,机场旅客吞吐量超2200万人次,福州港货物吞吐量突破3亿吨,地铁运营总里程数达到208公里,网约车数量达14000辆;消费舒适度保持领先,城市森林覆盖率达58.5%,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前十位,城市信用排名保持全国前列,消费者投诉办结率达97%以上。力争到2030年,国际知名度、城市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消费舒适度再上新台阶,建成辐射“海丝”沿线国家,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城市消费载体能级

1.打造国际知名消费集聚区。汇聚福州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一纵一横一带”优质商旅文消费资源,力争打造独具特色的国际知名消费集聚区。“一纵”即依托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与东街口、中亭街商圈等消费载体,集聚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网红经济、旅游演艺、康体休闲等多元商旅文消费业态,力争打造世界级“商旅文特色消费区”;“一横”即横向发挥闽江滨水空间优势,依托闽江北岸商务区、海峡金融街、江南CBD、光明港梅园小镇等商务休闲消费载体,重点发展游船、游艇、夜游等新兴商务休闲消费业态,提升闽江两岸景观风貌,并在三江口区域重点建设国际化时尚地标,引进国际知名商业、酒店品牌,促进旅游与时尚购物、文创休闲、影视演艺、度假康养等跨界融合,力争打造独具风情的世界级“滨江休闲消费区”;“一带”即从罗源湾往南串联长乐松下、福清湾等沿海旅游资源,依托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滨海新城美丽海湾、松下国际邮轮母港等节点,联动平潭国际旅游岛,打造世界级“滨海旅游消费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交通局、市园林中心、市古厝集团,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罗源县政府〕

2.构建多层级特色商圈体系。立足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布局,从提升商业质量、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智慧商圈、增强文化氛围、促进商旅文体多业态融合、提升涉外服务水平等方面,打造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商圈,构建城市特色商圈体系。支持东街口商圈对标国际知名商圈,提升打造“国际城市会客厅”;支持晋安东二环泰禾、台江苏万宝、仓山浦上爱琴海等中心城区重点商圈创建全国示范商圈,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地标级商圈;培育壮大鼓楼华润万象城、闽侯永嘉天地、高新区正荣财富中心、福清万达等城市新兴商圈,创建省级示范商圈;依托长乐国际机场和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建设集购物、免税、娱乐、商务、酒店、体育、艺术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空港型国际消费商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委、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外办、市古厝集团、福州(长乐)国际航空城管委会、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打造多元化特色消费街区。支持三坊七巷和“上下杭·金银里”步行街提升改造,丰富多元业态,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和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动烟台山漫步街区、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步行街优化街区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争创省级示范步行街。结合闽菜宣传保护、“闽菜馆”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传统特色和符合大众消费的文化、美食主题特色街区。推动打造一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特色水街、温泉特色街区、消费示范街区。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管理企业,参与步行街区经营管理,招引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和体验店入驻,吸引全球新品首发,提升特色街区国际化、品质化消费集聚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消费新地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名城委、市城管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招商集团、市古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建成区80%以上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推动城市社区科学优化布局,合理优化网点,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优先发展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等业态。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社区,搭载各类便民生活服务项目,引导大型品牌连锁超市(便利店)在县域开设连锁网点。推动构建以社区早餐店为主体,以便利店、特色餐饮店、老年配餐中心、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完善适老化服务,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快建设数字消费标杆城市

5.加快数字消费设施建设。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核心商圈5G信号、移动物联网覆盖。推进智能快件箱(快递柜)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平台、大型超算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丰富数字消费应用场景。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加快推进“数字应用第一城”建设,发挥“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优势,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活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消费数字化应用场景,以主城区成熟商圈、步行街为载体,建设“数智云商平台”等商业数字化应用平台,为消费者创造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消费体验场景,推动城市商圈数字化升级,激发消费活力。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创新数字消费发展模式。积极培育数字服贸新业态,推动国际数字要素有序流动、消费资源高效配置。推动传统商业企业实现经营业态多样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店铺商品品牌化发展,鼓励社区电商、直播经济、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文娱、智慧旅游、智能体育等消费新业态。鼓励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数据服务,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鼓励生产企业购买数据,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新模式。支持搭建电商孵化中心、直播基地和配套服务中心等功能平台,赋能传统商贸发展,构建集平台、主播、产业链、企业品牌、物流管理、大数据运营、孵化培训等为一体的直播电商生态圈。通过打造网红店、网红品牌、网红达人,带动年轻群体消费,提升城市网络流量、媒体曝光度、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着力吸引优质消费资源聚集

8.优化国际消费供给。提升“买全球”实力,强化国际供应链平台建设,开放国际消费市场。进一步优化进口结构,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充分利用进博会平台溢出效应,推动高端技术设备、高端消费品等产品进口,促进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助推商品供给侧提质升级。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推进1233全球供应链采购平台、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等重点进口产业平台建设,打造国际供应链“一站式”服务新模式。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创新业务,依托知名电商直播平台,扩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优化“卖全球”布局,加快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布局,高质量推进现代物流城建设,构建大通道、发展大流通、开拓大市场。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积极对接国际品牌商在榕设立商品集散中心。加快构建面向RCEP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用好原产地规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我市品牌企业抱团出海。推动国内销售的国际品牌与国际市场同步接轨,增强全球著名消费品牌集聚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榕城海关,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打响榕货消费品牌。培育发展本土自有品牌,引导企业参与评选各级政府质量奖、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引导相关组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等。弘扬闽菜文化,发掘闽菜内涵,积极打造“闽菜馆”,建设中国闽菜博物馆,举办闽菜主题活动,支持培育引进米其林星级餐厅,提高闽菜知名度。进一步推动“福州老字号”发展,扩大“老字号”“福茶”“福酒”“闽菜馆”“万福”商旅伴手礼消费,鼓励在高A级景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交通服务区开设“大众茶馆”“福建特色商品销售体验馆”等。推动闽菜、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鱼丸、肉燕、茉莉花茶、橄榄等福州特色旅游商品进公园景区、机场、地铁、免税店等,不断提升榕货知名度。支持培育沉浸式、数字化等方面的消费品牌,大力发展文创产业,更好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特色化、品质化、便捷性消费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园林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古厝集团、市地铁集团、市招商集团、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培育消费产业集群。建设国际招商平台,立足产业国际化,围绕16条产业链,强化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及“一带一路”国家龙头企业在福州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或成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和运营中心,着力打造“海丝”总部经济集聚区。持续引进在线教育、互联网健康医疗、在线文娱、智慧旅游、智能体育等“互联网+服务”、数字消费领军企业。支持准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用好RCEP,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再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或境外经贸合作园,强化对外合作载体支撑。采取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用户流量的新消费领域头部企业。争取引进国内外一线品牌总部机构,以及具有全球视野和品牌运作能力的投资商、运营商,落地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招商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扩大城市国际影响力。深入挖掘闽都文化内涵,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推动闽都文化品牌国际化。立足申创“世界美食之都”,打造福州国际化新名片。全力打造“温泉之都”“鱼丸之都”“茉莉花之都”城市名片,深入挖掘“福”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福”文化IP,持续打造“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品牌。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等全国性品牌展会,加强与国际一流城市交流合作,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参展参会。着力打造东南会展高地,对标“进博会”,发展国际性高端会展业,争取邀请一线国际组织到福州举办世界顶级的国际交流活动和品牌展会。积极申办世界航海装备大会,举办数字经济、“海丝”主题的国际性论坛,推动会展业在全国城市排名逐年提升。打造海上福州国际品牌,主动融入“丝路海运”联盟,加强与“海丝”国际港口城市交流合作机制,积极争取港口航运类国际性会议主办权。大力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不断提升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继续举办福州马拉松、“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积极申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充分挖掘“鼓岭夜话”“福州古厝”“黄檗文化”等福州特色资源,助力打造闽都文化品牌,讲述福州对外交流故事,树立生动立体的福州国际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名城委、市外办、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委、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贸促会、市古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全面推动入境消费体验升级

12.构建便捷交通网络。打造海港空港国际品牌,夯实基础设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高铁进机场”,提升福州港和长乐国际机场在全球港口和机场体系中的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积极争取航权航线开放,争取支持开设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直飞航线。立足国家沿海物流大通道战略,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开通中欧班列,加大国际航空货运扶持力度、增开洲际货运航线,拓展海运航线,强化外贸“海陆空”联运通道建设。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持续推进口岸提效降费,提升机场口岸7×24小时通关效率。发挥省会功能,加快建设福州都市圈内外通道和区域性枢纽,形成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优化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与重点商圈、商业街区、标志性景点等消费载体的交通对接,促进大型商业设施、大型体育场馆、文化场所、旅游景点等与市政交通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榕城海关、市文旅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港务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左海集团、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公司,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政府〕

13.提升入境消费便利。扩大长乐国际机场免签政策适用范围,延长免签停留时间,丰富中转免签旅游产品,便利外籍人员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打造吸引境外游客的消费目的地。推动免退税业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免税店企业开设市内免税店,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重点口岸增设进境免税店,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局、榕城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招商集团、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公司,长乐区政府〕

14.优化入境消费服务。营造城市国际化氛围,打造更加包容、开放的城市环境。利用“海丝”核心区优势,积极规划在滨海新城建设领事馆区,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榕设立领事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枢纽作用。完善涉外医疗机构、出入境服务站和外籍人员服务中心配套。积极争取国家级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国际通信枢纽功能和承载能力,提升跨境支付便利化水平,增加社会外币兑换服务点,提高外籍人士支付服务体验和满意度。规范服务场所多语种标识,在景区、高星级饭店、机场车站等场所提供多语种服务,统一规范重点区域、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景区、购物中心的外语标识和交通指示信息,优化国际化语言环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消费纠纷快捷解决机制,优化入境游客消费多元化维权机制,开通入境游客维权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古厝集团〕

(五)加快促进消费保障机制优化

15.优化金融保障服务。推动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出系列促消费专项金融产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无抵押信用类金融产品,提供有利于激发消费潜力的消费信贷、消费分期付款等产品,降低利率和分期付款的费率,加大对诚信经营主体和个人的金融服务力度,切实降低符合普惠标准的小微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政银企联动,促进消费市场需求释放。〔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16.优化信用管理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降低守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加大失信企业抽查比例。持续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推进网络交易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力度,积极查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新领域案件。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库,依托“e福州”等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对信用良好的城乡居民给予消费优惠。对各地开展的促消费活动,实行负面清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在符合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圈、步行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促销活动,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总体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跟踪任务进展,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及目标任务,研究谋划具体推进方案,拟定项目清单,推动方案落地见效,力争“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商圈、夜色经济街区等重点消费场所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保障力度。2022年对《实施方案》实施所需相关经费采取统筹安排,据实核拨;自2023年起至2025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宣传、调研、考评激励等相关工作以及开展促进消费活动。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上争取政策,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消费类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支持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三)强化考评激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规划建设、制度保障、政策供给等方面先行先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示范商街、商圈,打造国际消费示范区,引领带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考评方案,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对各县(市)区、高新区相关工作予以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正向激励资金支持。

(四)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等宣传渠道,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推广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主流媒体交流合作,在境外主流媒体和我市海外新媒体矩阵中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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