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2019-10-24 12:27:33 田园综合体政策

市级田园综合体 

关于做好市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农委发〔20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做好市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安排部署。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和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是田园综合体的项目主管部门和管理主体;申报项目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是田园综合体的项目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各区县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严格考察评审,科学编制规划,确保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突出产业特色,坚持规划先行

各区县要按照有规模、有特色、有生态、有文旅的要求,以农业基地建设为支撑,科学确定田园综合体的规划区域、功能布局和建设内容,精心编制项目建设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要集中连片并具有一定规模,达到总规划面积1万亩左右和核心区面积平原5000亩以上、山区3000亩以上的要求;规划区域内土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流转到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属于建设类土地须经有关部门审核;规划区域要包含3个以上村庄新型社区建设,并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建设期限要控制在2-3年之内,除个别投资较大的项目可安排3年完成外,一般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在一年内完成。

三、严格考察评审,精心编报规划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入库、考察、评审、申报等立项前期工作。一要组织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认真考察评审、择优选报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注册资质条件、财务经营状况、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必需的有关规划用地、生态环保、资金筹集等证明材料,实地考察项目建设场地现状,保证项目申报有关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二要严格评审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必要可行性以及建设规划、投资估算、资金筹集、财务分析、效益目标、管理运行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规划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三要保证项目规划的高起点和高标准,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包括: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水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效益目标及财务分析等;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要在项目规划建设总体方案基础上,细化分解年度建设任务、资金投入和工作措施,落实年度建设的具体项目和实施计划。

四、有序组织申报,按时报送材料

结合各区县前期工作情况,为保证申报立项有序开展,采取以下工作步骤:

1.考察评审。在区县前期提报的田园综合体初步建设计划基础上,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研究确定的田园综合体申报入围名单,各区县负责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组,完成对拟申报项目立项资格条件和建设场地现状的考察。区县考察通过后,区县负责组织镇街和项目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中介机构或专家组完成项目可行性评审。

2.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实施方案要以镇街名义(加盖公章)向本区县申报。区县可行性评审通过后,要由区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经区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申报。

3.竞争立项。根据区县考察、评审和申报完成情况,市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按照市制定的竞争立项评审办法,对区县正式申报项目进行竞争立项评审,按专家意见和评分排序择优提出立项名单。市根据竞争立项评审排序,研究确定立项的项目,经公示正式批复项目。项目实行立项备案制,按年度实施方案分年度实施,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建设任务竣工完成并通过区县验收和市级检查后,由市进行资金奖补。

4.按时报送。各区县应2019年10月31日前将区县项目申报材料按时报市(联系电话:0531-66603918,邮箱:jnczcg@jn.shandong.cn)。区县申报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文件材料包括:区县申报项目正式文件、项目计划汇总表、区县考察评审意见、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单位承诺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和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附件:1.田园综合体项目计划汇总表

2.区县考察意见

3.区县评审意见

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社)

6.项目单位承诺书

来源: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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