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看特色小镇的浙江经验及发展成果

2019-06-05 10:04:17 特色小镇规划

特色小镇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作为特色小镇的概念的诞生地,浙江也是国内特色小镇发展最为成熟的区域。总结浙江特色小镇的成功原因,深厚的产业积淀、灵活的机制结构、完善的政策引导是最大的影响因素。从2015年启动特色小镇建设至今,仅两年时间,浙江就形成了“首批2个省级特色小镇、三批106个省级创建小镇、两批64个省级培育小镇”队伍;形成“培育一批、创建一批、验收一批”的推进格局。

首先,浙江拥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形成了众多块状产业、特色产业,数百亿规模的“块状经济”集群就有300多个,例如慈溪小家电、南浔木地板、桐乡蚕丝被、诸暨袜子、上虞伞业、义乌小商品等,这些块状特色产业规模不大,但是市场占有率很大。

其次,浙江拥有活跃的社会资本,能够为特色小镇提供资金保障。长期以来浙江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55%,全省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生产总值、80%以上的外贸出口、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来自于民营经济,具备雄厚投资基础。

除了以上两个天然优势外,完善的政策引导是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先其他省市的核心因素。早在2015年4月,浙江省政府就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先于国家政策一年半,政策上的先发优势使得浙江特色小镇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规划,浙江省计划用3年时间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特色小镇。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批复特色小镇创建名单114个,已批复特色小镇培育名单69个;去除两次考核中被降级的6个特色小镇,目前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共有108个(包括2个省级特色小镇,不包括三部委发布的23个国家级特色小镇),提前完成3年规划。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特色小镇计划总投资5500亿元,到“十三五”期末,浙江特色小镇将实现税收1000亿元。

图表:浙江省部分特色小镇投资规模(单位:亿元)

特色小镇建设

2015年,浙江提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由此,这一平台载体成为该省创新转型的重要阵地,被学界评价为“新浙江现象”的同时,其模式也在中国复制推广。

三年多来,该省特色小镇入驻企业超5万户,包括500余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成超360个创业创新基地,集聚超过2万名“新四军”创业人才,支撑着浙江及该省各地经济稳步发展。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李铁认为,浙江的特色小镇经验为全国特色小镇的建设指明了一条路:“特色小镇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其产业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发展起来,自发形成,并不是由政府推动。”

也有观点认为,江浙地区的特色小镇有声有色,它跟这里千百年孕育的精致的人有关,与他们对精致生活的追求,从而形成的精致市场息息相关,更与它的镇域经济发展、服务型政府有作为、长情守望的能人推进密不可分。

尽管浙江省特色小镇是建立在浙江省独特的块状经济基础上的,其它地方很难复制。但任何事物再独特,都需要遵循最基本的逻辑和规律。浙江省特色小镇的成绩和问题所展现出的内在规律性,能够为其它省份提供借鉴和警示。

根据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调研组的《根据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经验的普适性问题研究》认为,有四个值得推广的经验:

1.产业基础和小平台。特色小镇应该依托原有的产业基础,紧扣产业升级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构筑产业创新高地,形成错位竞争,且定位虽无需拘泥于1—3平方公里,但应因地制宜的“小”,避免摊大饼、粗放式、同业恶性竞争等传统开发区所面临的种种困境。

2.市场“进”政府“退”。浙江省的特色小镇突出强调“非镇非区”,超越了行政区划范畴,也超越了通常意义上产业园区发展范畴,“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为企业和市场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占主导地位去除了行政束缚,使特色小镇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创新动力。切不可将“建成多少特色小镇”作为考核下级政府的指标,否则容易导致下级政府以行政指令取代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而这势必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空城鬼镇”等政绩工程和走样变形现象。

3.重视环境建设。浙江省要求把小镇建设成至少3A级景区,根本目的不仅仅在于强调发展旅游业,而是期望借助这种方式打破传统产业之间的隔阂,形成资本、文化、人才、产业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在这种重新组合中不断创造出新机会,激发出新动能。旅游并不是特色小镇开发建设的核心目的,但拥有“高颜值”,可以使小镇更具吸引力和生命力。

4.尊重市场规律。目前特色小镇较为成功的案例,是业已经过市场竞争机制残酷筛选的结果,而绝不是政府事先挑选的赢家。承认政府有为,但绝不能过分夸大政府作用,不能将特色小镇的成功完全归之于政府“有形之手”的有意设计。

市场因素仍然是影响企业选址最为主要的因素,只要给予一定的制度土壤,企业更具有推动“产城人文”融合的专业能力,而政府更应该在增加和改善公共品供给方面做文章。政府可以采用是否具备产业基础、是否具备发展潜力等作为参选和评价标准,但这些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于僵硬,也不能急功近利,而是应当允许特色小镇立足长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尝试,甚至在税收优惠和治理模式上进行创新。

图表:浙江特色小镇建设指导性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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