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评估标准

2018-10-25 12:04:25 特色小镇规划

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是基于当前特色小镇和体育产业双重发展机遇而形成的一个创新结构。在目前的政策加持下,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建设将大有可为,它契合了时代发展的需求,并对对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目前这股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建设热潮中,简单移植传统运动项目是不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的。

1、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背景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对当地的特色小镇给予充分肯定。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办报送的《浙江特色小镇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特色小镇建设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2016年7月1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全国特色小镇建设从此拉开大幕。

随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以体育旅游为创新方向的产业融合,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小镇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以体育、休闲为主题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在特色小镇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现。2017年5月,体育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扶持建设一批体育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产业集聚融合、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2017年8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在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召开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培训会。体育总局赵勇副局长出席培训会并讲话,要求“遵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发展规律,把小镇建成梦里小镇、运动小镇、健康小镇和幸福小镇”。

2、条件 定目标 先培育 后认定 浙江给出标准

在上月召开的第二届浙江省体育产业领军人物评选暨省级运动休闲小镇认定启动发布会上,浙江省体育局公布了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的认定标准。浙江省省级运动休闲小镇的认定采取的是申报培育制,以省地结合共建方式进行建设,建设期一般是2年,先成熟后认定。申报培育的条件要做到“8个有”:即要有资源、有场地、有项目、有赛事、有投入(3年内体育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其中核心运动休闲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有配套、有管理。

成熟后认定的标准是分为六个重点维度。

一是产业特色要鲜明,区域内拥有有效期内的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或优秀项目1个以上;

二是规划建设落地,按计划完成全部或主体规划建设内容,建成面积不少于200㎡的小镇客厅;

三是要投资到位,5年内累计体育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核心投资不低于2亿元,社会资本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四是彰显体育文化,形成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核心运动休闲赛事品牌;

五是管理服务完善,有重点扶持体育产业的规划和政策;

六是产业带动明显,每年吸引10万人次以上的运动休闲爱好者参与体验运动休闲项目。

3、补贴 重激励 浙江鼓励体育小镇发展

浙江体育局将升级运动休闲小镇作为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方向,对“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给予每个3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5年内累积体育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小镇,资金奖补提高到每个500万元。对列入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或功能区,先行按300万元的40%安排奖补资金;经评估认定后,补足奖补资金。

预计到2025年,浙江省将力争培育20个以上的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形成一批“慢生活、快运动”“有味道、有风情”“领域细分、特色彰显”的运动休闲小镇集群,为浙江省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运动休闲目的地”奠定基础。

4、收命名需要有章可循 浙江发改委提出浙江方案

日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了开展命名工作的意义、实施命名工作的原则、申请命名的对象、验收内容和命名标准以及验收命名的程序。其中,验收内容涉及特色指标和共性指标两大指标:特色指标由产业“特而强”和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指标构成,总分600分;共性指标由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等三大指标构成,总分400分。命名标准总分为1000分,不设附加分,得分800分以上的申请对象通过验收,命名为省级特色小镇。

浙江特色小镇

其中,健康小镇的评价指标主要维度如下:

一、产业“特而强”。从世界(中国、地区)百强企业引入、体育企业引入、企业专利发明、企业供给体育标准、企业荣誉、研发生产成果、产业模式融合创新、特色产业投资占比、特色产业营收比例、高级人才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职业资质人员引进、科研院所合作项目、累计总投资、特色产业税收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产业链辐射与带动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

二、功能“聚而合”。从社区服务、住宿设施、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小镇无线上网覆盖、小镇官方自媒体宣传、智能化建筑管理、小镇人口、就业人数、景区创建水平、文化传播与传承等方面设计指标进行评价。

三、形态“小而美”。从绿色建筑设计、节能产品应用、绿化覆盖率、公共场所卫生情况、镇核心区景观设计、建筑风貌、历史建筑保护、形象系统特色设计与识别、标识系统设计等方面设计指标进行评价。

四、机制“新而活”。从小镇开发面积完成率、投资计划完成率、规划客流实现率、政府审批效率、社会资本投资比重、知名骨干企业进行规划主导情况、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情况、引入企业孵化平台、检验检测标准化服务、专利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情况等方面设计指标进行评价。

特色小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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