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创建及考核标准

2018-09-28 15:04:52 特色小镇规划

特色小镇考核

9月25日,浙江省发改委、省特色小镇规划办集体约谈本次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考核落后单位。这已经是浙江省第三次召开省级特色小镇考核落后单位约谈会,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

优胜劣汰力度加大

2015年

浙江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37个,当年考核结果3个被警告、1个被降格;

2016年

浙江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78个,当年考核结果6个被警告、5个被降格;

2017年

浙江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108个,当年考核结果14个被警告、7个被降格。

特色小镇创建、考核标准

从明确建设特色小镇以后,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了小镇的创建及审核标准。

投入资金:政策中指出,特色小镇创建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和商业综合体除外),信息经济、金融、旅游和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的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30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

建设进度:原则上3年内完成投资,其中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建设期限可放宽到5年。其中,第一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0亿元,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和信息经济、旅游、金融、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不低于6亿元。

验收命名:省级特色小镇命名,需满足省级特色小镇创建两年以上,信息经济、金融、旅游和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完成总投资30亿元,环保、健康、时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特色小镇,完成总投资50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达到70%以等条件。

这次年度考核浙江省首次引入了第三方机构,从高端要素集聚、推进机制、投入产出、功能融合、特色打造和日常工作等6个方面43项指标,对全省106个省级创建小镇进行考核,60分以下的被警告,连续两年警告的则被降格。

截止到目前,浙江省已有7个命名省级特色小镇、115个省级创建小镇、64个省级培育小镇,省级创建小镇分布在全省11个市82个县(市、区)。累计降格13个创建小镇、淘汰7个培育小镇、警告33个创建培育小镇。

特色小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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