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建设,在我国提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此前,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使得特色小镇建设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
个人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应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一个PPP在特色小镇发展应用方面的顶层设计。而其中应包含以下八方面内容:
——明确特色小镇建设的目标导向。
我国PPP模式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许多人的认识中存在着误区,如把PPP作为化解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一种工具等。而这样的目标导向出错,使得PPP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及住建部各个部门的专家需要在这方面进行梳理和总结,通过大量研究工作形成一个共识,作为下一步顶层设计的遵循原则。
——应将PPP作为撬动我国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曾经,对于PPP定义仅限于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工具。在这个基调下,就要关注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注PPP作为一个采购公共服务如何能够按照省钱这一系列逻辑开展操作,这样的思路束缚了PPP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引入PPP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种基于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整合各种资源,促进特色小镇的健康发展。
——应认真总结和创新特色小镇PPP模式的实现方式。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理念需要强调,PPP到底是什么?PPP强调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强调的是双方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伙伴关系这样的一种理念。PPP的理念是促进当地项目的建设,强调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等,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代表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实践中要摒弃传统的BOT,而践行PPP的发展理念。
——努力建设基于市场化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
特色小镇建设强调的是产业、文化、宜居、环境等各种要素的整合,而当地政府往往缺乏这样的运作能力。因此,才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引入专业的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商,通过PPP模式,通过专业化的手段摆脱当地人才、资金、能力不足这种瓶颈来进行优质资源的整合,促进当地的跨越式发展。
——应重视加强特色小镇PPP模式的可行性研究。
当前强调推广应用PPP模式,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传统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仅仅是为立项服务的一门“功课”,PPP方案只需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就可以保证项目高质量的运行。个人认为此观点错误。
可行性分析论证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国际国内已经达成共识的投资项目的全面系统的可行性分析论证,PPP论证一定要纳入可行性研究的论证和决策体系里面,而不是另起炉灶再搞一套。
——重视特色小镇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目前,有关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定位、内容以及深度是什么,相关部门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规定,使得实施方案的认证没有规矩。而不同行业的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特色小镇的项目,有关部门的专家应该着手研究然后提出规范化的要求。对于特色小镇建设,要做到地方各个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做好PPP实施方案的联审制度和审查工作,在流程上衔接好。
——加强专业咨询机构选用的规范化管理。
PPP模式现在很热,全国有上万个PPP项目,这也产生了巨大的PPP专业咨询需求。具体到特色小镇的建设,又分成不同的领域,各个小镇特色各异,专业性要求很强,所以加强咨询机构的专家队伍建设,是非常迫切的。
——应把PPP作为实现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欧经会签署合作协议,要把联合国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PPP理念引入中国。按照联合国的理念,实际上是把PPP作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工具,强调PPP模式促进公众的参与、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以及解决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这样一个宗旨,并且贯穿到PPP方案设计的具体操作中,这对我国未来的PPP发展理念创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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