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特色小镇发展的关键,因此合适的融资模式对于特色小镇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人说可以引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引入PPP的特色小镇真的就是万无一失么?
PPP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职能界限不清。表现在权责分配不合理,政府负担较重,而社会资本投入较少。
二是立项目标偏离公共本质。政府忽略了PPP服务于有效改善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不少变相融资、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等不按照PPP项目客观规律运作的“伪PPP”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PPP市场运行。
三是合作与风险共担机制虚化。PPP资产转让市场不活跃,投资者风险不易转移,且并未遵循“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因此,建议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提供专业金融支持。不仅要出台相应的金融政策,还要建立符合特色小镇PPP项目的金融体系,或通过政府财政收入对社会资本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减轻社会资本的利息负担,吸引民营资本参与。
其次,给予相应税收优惠。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PPP融资项目时,政府应在PPP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成本。
最后,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政府应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PPP项目和投融资结构的专业性人才,为特色小镇后续的经营和发展储备专业对口人才。
目前,PPP模式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尚未得到广泛的应用,要大力发展该类模式在特色小镇中的应用,就需要政府从政策、法律、税收和金融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才能进一步推动特色小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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