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3-06-19 12:00:54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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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和意义

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23号)已于2022年4月22日印发执行。为加快构建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趋势进一步显现,打造成都都市圈北部区域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彭府办发〔2023〕2号),并于2023年1月28日由市政府办印发执行(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23号)、《中共彭州市委关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产业绿色转型为引领建设低碳环保“未来城”的意见》(彭委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发改局起草《行动方案》,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适用范围

一、二、三次产业都适用《行动方案》。

三、主要职能部门

市投促外事局、市发改局、市经科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州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天府中药城、湔江河谷旅游区、陆港办。

四、内容解读

《行动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方案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的绿色转型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从“提一强二优三夯实产业主干支撑,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乘势而上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增长点”“节能降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资源环境制约”“多措并举开展绿色循环化生产,实现无废化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持续激发竞争活力”5个方面,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建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监督评估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五、实施

《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读机构: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王珑蓉

联系电话:028-83871021

来源: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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