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2022-02-17 14:00:15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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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我市实际,编制《萍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的公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加快建设健康萍乡、实现体育强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萍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推进城市“10分钟健身圈”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1.健全全民健身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引领全民健身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具体要求,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和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开展。完善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到 2025 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重点领域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

2.推进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树立制度创新和现代治理理念,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构建与萍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强化各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发展机制,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民健身萍乡治理模式,促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市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等政策文件,建立并实施《萍乡市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萍乡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四)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1.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实施萍乡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工业遗存、闲置场所、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物屋顶等“金角银边”区域,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促进社区养老设施与全民健身设施的资源共享、功能衔接。

2.增加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支持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文化旅游场所等区域配套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探索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打造距离亲民、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支持各县(区)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郊野山地等良好生态资源,高质量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城市休闲步道。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利用文化场所和低效用地等推进美丽乡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地区健身设施供给。以萍乡承办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为契机,不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能级。“十四五”期间,在全市新建或改扩建4个体育公园,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 5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5 个,补齐或更换20个以上乡(镇、街)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支持新建社会足球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块。全市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和更新。

3.规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率。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十四五”期间,继续挖掘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潜力,加快推动全市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定《萍乡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深入践行公益责任,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残疾人和青少年优惠开放举措。

(五)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1.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完善内部组织机构,推动各类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市体育总会枢纽作用,选强用强体育总会负责人,构建以体育总会为代表的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从顶层设计、建章立制、完善组织网络、改善内部治理等方面来管理、培育体育社团,从而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精英参与管理。出台全市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和年度评估办法,建立和完善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体系,推动体育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党建、廉洁建设、财务审查、考核和奖励等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2.加强社会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市、县(区)两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动其他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太极拳(械)、健身气功、广场舞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群众体育项目协会下沉村(社区)。推动基层健身组织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

3.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培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团队等形式的体育健身组织,充分发挥体育健身组织和健身骨干团队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三小球”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登记评定等支持,将组织赛事活动情况和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举办赛事扶持管理办法,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持续发展壮大能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六)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打造赛事安全管理新常态。坚持底线思维,明确责任主体,增强风险意识,落实赛事活动监管责任,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围绕组织运营、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疫情防控、地质条件、气象因素等内容,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气象等部门参与,落实赛事安保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梳理排查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健全赛事管理各项制度,必要时启动“熔断机制”。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标准规范,确保每个关键环节都要有清晰、明确、具体可行的工作要求。

2.激发赛事活动新动能。持续开展全国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举办好萍乡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以“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为主题,举办全民健身大会、社区运动会。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三大球”“三小球”、游泳、健身跑、广场舞等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发展击剑、露营、攀岩、高尔夫等引领消费的运动项目。以足球、篮球为重点,推动“横向类别分明、纵向体系完善”的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支持各县(区)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资源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培育市级品牌赛事,形成影响力大、受益面广、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系列。

3.拓展赛事活动新模式。依托互联网、5G通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模式,举办覆盖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模式。探索区域全民健身赛事协同发展新模式,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对接湘赣边区域城市,共同构建“湘赣边”区域全民健身赛事体系。通过开设线上健身课程、讲座等形式,推进居家科学健身新常态,推动家庭体育新发展。

(七)促进全民健身重点人群活动开展

实施青少年、老年人、农民、职工、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在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周末营、夏(冬)令营等精品活动。鼓励在新建社区建设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中心,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和运动指导服务,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的作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耕赛等适合农民的赛事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等体育活动,引导更多职工参与健身。挖掘更多适合残疾人开展体育锻炼的康复、健身项目,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结合妇女节等节日,积极开展广场舞等适合妇女参与的赛事活动。

(八)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各县(区)、经开区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人。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化水平,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依托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招募、信息统计和查询、线上培训和考核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的管理和服务。出台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评估和激励机制,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行动,充分发挥其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全民科学健身方面的作用。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运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处方服务,不断提升国民体质合格率、优秀率。建立全民健身常态化监测机制,以国民体质监测“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为抓手,每年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服务1000人次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超过92%。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合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确保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达38.5%以上。落实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提高达标测验活动覆盖率、优良率。

3.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打造社会体育服务“三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库,建设一批社会体育指导服务示范点,建立一套“科学健身指导”制度化体系。开展体育服务下县(区)活动,为县(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民健身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交流展示和教学能力测试活动,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能力。加大科学健身宣传,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的理念,传播科学健身方法,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以服务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健身,享受运动健康的快乐。

(九)深化全民健身跨界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由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拟定学生体育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建立分学段、跨地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统一制定并共同评定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认证标准。规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落实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鼓励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2.促进体医融合发展。以大健康发展为理念,以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导向,增强人民群众“健康端口前移”意识。探索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广体卫融合机构向基层延伸,鼓励大型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专科,试点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逐步建立慢性病运动干预体系。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推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加强合作,开展体医融合协同创新,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

3.实施体旅融合发展。推进“体育+旅游”发展模式,加强全民健身与文旅部门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通过普及户外、马拉松、自行车、汽摩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推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利用“武功山”的品牌效益,打造周边体育旅游精品路线、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利用我市红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开展红色体育赛事活动,打造萍乡红色体育文化品牌。

(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全民健身服务业增长极。加大节假日、基层、夜间体育赛事供给,组织开展消费节、体育夜市、体育嘉年华等活动,打造主题鲜明的体育消费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激发市民体育健身消费需求。积极开展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评定,激发群众运动技能学习的兴趣,激活全民健身培训市场。创新体育健身引导机制,打造体育健身高效化的应用场景,促进健身消费的提档升级。开发更多适合各类人群的运动健身产品,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健身消费群体。

三、保障措施

(十一)科技保障。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加快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健身步道智能化改造和智慧体育公园及智能室外健身路径建设。依据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稳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客流监控、场馆预定、赛事活动、应急事件处理等信息的智能收集与上报,有效降低场馆能耗和运营成本。依托全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利化的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十二)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体医融合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人才培养渠道,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提升服务技能,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鼓励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学生、学校体育教师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全民健身服务工作。构建全民健身人才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十三)政策保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年度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渠道经费投入体系。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根据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鼓励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充分发挥各级体育部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作用,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健身设施规定。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指标与评估体系。依法加强对预付消费卡、高危性行业、体育健身项目、体育培育市场等领域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四)安全保障。加强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五)文化保障。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全民健身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文化精品工程,运用多样化媒体手段推广全民健身典型案例,鼓励社会公众人物参与体育文化宣讲工作。支持体育主题类影视摄影等文化作品创作,深入挖掘红色体育史,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故事。表彰全民健身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社会新风尚。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于2022年3月底之前制订出台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指导督查与绩效评估。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市县两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并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评价体系,认真实施全民健身在健康江西建设中的考核指标,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底前,将对各县(区)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布。

来源:萍乡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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