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莆田市渔业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1-05-11 14:00:55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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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渔、科技兴渔,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持之以恒推进渔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1年莆田市渔业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一、推进现代水产种业提升

加强“四大贝苗”(鲍鱼、花蛤、牡蛎、双线紫蛤)以及对虾、海带、紫菜、龙须菜等优质种源保护和利用,巩固提升秀屿鲍鱼特优区功能作用,加大三倍体牡蛎(生蚝)、真蛸等水产新品种繁育技术研究发和产业化发展力度,推进水产苗种繁育与种业创新工程,建设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水产种业基地,着力构建现代渔业种业体系。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设立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全市完成水产种业基地项目建设5个以上。

二、加快海上养殖转型升级

推进传统近岸养殖有序向外海、深海转移,发挥国企、水产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引进高端智能养殖装备和生态立体化养殖等项目建设。全面淘汰养殖泡沫浮球,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型养殖设施材料,集中力量开展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升级改造海上传统养殖设施。到2021年底,全市完成1万口以上养殖渔排、2万亩以上贝藻类筏式吊养浮球的升级改造任务。新建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40口以上,争取引进大型深远海智能型养殖平台1组以上。

三、培育领军水产加工企业

进一步优化升级水产加工业,支持水产加工企业增资扩产,上新线、出精品,加大产品研发和品牌创建,深度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遴选培育领军型水产加工企业,鼓励水产加工企业进园区,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积极打造水产加工产业县。组织渔业企业参加福州渔博会、厦门“9·8”投洽会等各类展会,加大我市渔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2021年,全市建设先进水产品加工生产线3条以上,培育领军型水产加工企业10家以上,创建渔业品牌2个以上。

四、加强对外交流融合发展

探索“渔旅结合”全产业链发展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进生态型、景观型等“渔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强海峡两岸渔业科技研发交流和成果应用,优化营商环境开放招商,促进莆台渔业产业项目对接合作,落实惠台政策,全力推进莆台融合发展。积极主动服务正大集团、海大集团育苗养殖加工全产业链发展示范项目落户莆田。重点建设好湄洲岛生态休闲养殖平台、北岸罗屿生蚝养殖基地、东岱湾“海上田园综合体”、秀屿莆台合作石斑鱼工厂化循环水项目、后海休闲度假中心项目等。2021年8月,组织开展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四市一区)渔业系统协作活动。

五、扎实做好整改重点任务

㈠完成市委木兰溪巡察整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仙游、涵江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尾水治理技术指导,推进养殖尾水深度治理达标排放,督促7家(仙游6家、涵江1家)未达标排放的水产养殖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木兰溪流域相关县区开展水产养殖常态化治理监管,加强执法巡查检查,依法清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养殖设施。

㈡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涉渔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监管。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证应发尽发和及时办理续期换证,实施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一张图”管理,指导水产养殖业主因地制宜采取养殖尾水处理措施。2021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海水养殖主体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六、推进水产养殖清洁生产

认真做好渔业养殖区垃圾入海防控工作,发挥渔业养殖垃圾治理专项资金效益,严格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在开展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过程中,督促养殖业主在养殖区周边设置围栏,将养殖废弃设施打捞上岸作为网箱升级改造验收条件,防止淘汰养殖设施形成新的海漂垃圾。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渔业生产垃圾集中上岸,探索推进贝壳、网衣、浮球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七、开展渔业资源管护修复

发挥秀屿区南日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在涵养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上粮仓、推进5G技术水下应用等方面特色功能优势,努力打造海洋资源永续利用、资源管护赋智增效,人与海洋和谐共生的生态典范。加大人工岛礁投放,推动湄洲湾海洋牧场建设。与林业、市场监管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木兰溪、萩芦溪流域及我市周边海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持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2021年,完成真鲷、黄鳍鲷、日本对虾、西施舌、双线紫蛤等11个品种3亿单位以上苗种增殖放流任务,6月6日前后在湄洲岛组织一次“6·6八闽放鱼日”全省联动增殖放流活动。

八、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推进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强化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配齐健全快检实验室,严格水产品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加强水产品科学养殖、精准减量用药指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全年完成市级产地水产品抽检400批次、县级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540批次任务,落实织纹螺4-8月份每周抽样送检,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完成国家、省级抽检58批次、风险监测307批次任务。

九、夯实渔业养殖风险保障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渔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大渔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海上渔排财产保险、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海水养殖赤潮指数保险以及其他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险种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水产养殖业主风险保障意识,增强防灾减灾、抵御风险能力,助力我市渔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来源: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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