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1—2035年)》政策解读

2023-05-24 16:00:01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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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巫溪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1—2035年)》(巫溪府发〔2023〕25号),现将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为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渝府发〔2022〕9号)精神,根据《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巫溪实际,在认真研究、多次征求、广泛吸纳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巫溪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巫溪“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渝陕鄂川边区乡村振兴示范标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向北向开放门户,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传承创新区”功能定位,深入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推进城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坚持“党揽全局,举旗定向”“以人为本,包容共享”“改革创新,干在实处”“统筹布局,软硬并重”“城乡融合,整体提升”五项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为主要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全县配电网供电能力基本充裕,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全域电网智能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8%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5%以上;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4%。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实现重大突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届时,我县将全面建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成为重庆践行“两山论”、探索“两化路”,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实践标杆。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以上,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道路越走越宽,城市规模、城市能级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基本建成。

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了重点实施“积极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构建渝陕鄂门户综合交通枢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推进城镇治理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八大工程27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强化项目支撑”四项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新型城镇化顺利实施。

来源: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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