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2023-05-22 17:00:02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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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总抓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支撑。

一、高质量推动进城落户农民全面融入城市

(一)拓宽普通劳动者落户通道

1.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推动2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重庆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深化“互联网+”户政服务,推动户口迁移、新生儿落户等实现“跨省通办”的基础上,实现全程网办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3.制定出台《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动态调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4.实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构建“4050”、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

5.出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行业年度营收达1000亿元、机构总数达到3200家、实现就业或流动达到38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实施“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巴渝工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巴渝工匠”乡村驿站。(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全市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稳定在800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

8.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实施办法,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解决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委)

9.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缓解新青年、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健全市民化政策配套体系

10.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统筹中央和市级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区县,加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11.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动集体收益分配权确权,研究制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办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12.引导金融机构扩大针对新市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和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等生活需要。(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

二、构建以重庆都市圈为主体形态、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新格局

(四)实施提升主城都市区极核引领行动

13.研究制定主城都市区极核引领行动政策举措,加快建设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便捷之城、宜居之城、生态之城、智慧之城、人文之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实施中心城区强核提能级行动,研究制定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政策举措,以高水平打造中心城区重点功能片区为抓手,谋划实施现代都市功能新场景,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功能片区体系规划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15.实施主城新区扩容提品质行动,研究一体化推进渝西地区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16.加快推动广安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圈,创新建立广安市融入重庆都市圈建设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合作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提升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

17.实施山区库区强县富民工程,研究制定山区库区现代化建设政策举措,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区库区现代化样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等)

18.出台《重庆市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区县制定完善区县级建设方案,谋划储备区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开展区县城区常住人口、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投资等重点指标常态化统计。(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0.支持垫江、忠县、彭水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提炼总结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积极争取推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都市

(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21.做好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指导完成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按需求有序编制新拓展区域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2.深入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完善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地块再开发利用转入政策,加快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方式由依赖新增向盘活存量转变。(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3.探索实施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制定指导意见和评价办法,对全市制造业规上企业和产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24.制定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主城都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七)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25.加快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5%以上,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巩固在80%以上。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责任单位:市教委)

26.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研究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启动居家养老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1000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8.新(改、扩)建24小时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文化礼堂”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00个。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流动文化进基层3.3万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

29.持续深化两江新区、九龙坡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等)

30.滚动实施214个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69个、4507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1.6万户、176.6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31.推进停车场、充电桩等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小微停车场停车泊位2万个,0.5万个公共充电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

32.深入开展市级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实施城市绿荫工程民生实事,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0万平方米,完成街头绿地提质项目100个、100万平方米,完成山城绿道项目41个、长度100公里,建设10个城市体育公园、100个口袋公园,打造“山城花境”150个。(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33.完善绿色慢行系统建设,新建及提档升级人行立体过街设施,新开工5条、60公里山城步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34.实施“1000+”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建成投用18号线等59公里城市轨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35.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缓堵促畅三年行动,加快打通79条未贯通道路,推进33个片区路网更新,推进75处交通堵乱点治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安局等)

36.保障公交优先通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条,强化公交线路与轨道站点无缝接驳,加密接驳公交、小巷公交。(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37.稳步推进5G网络规模化部署,持续深化重点场所5G网络覆盖,实现全市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22个。(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

38.加快推动千兆光网建设,全市10G—PON及以上端口达35万个。(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

39.健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构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加快构建“CIM+”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40.建设一批智慧停车场,建立城市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网络及控制系统,基本建成成渝“智行走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41.建设市和区县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新增数字化城管覆盖面积6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2.出台数字政务建设实施方案,迭代升级“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平台”,打造一批具有重庆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43.整合各类卡、码数据资源,打造全市统一的“城市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4.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实现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高频“一件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九)加快建设韧性城市

45.持续深化城市体检评估,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等)

46.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易涝点预警联动项目建设,完善自然、气象灾害监测感知网络。(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47.启动城市路桥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城市桥隧设施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力争实现城市桥隧设施智慧监管覆盖率达7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8.启动建设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印发2023年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计划,出台《山地城市紧凑型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49.强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供水质量管理,完成300公里老旧管道和90套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

5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持续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城市看海”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51.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研究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

52.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设计标准》编制,全市防空地下室年建设量达8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山城洞天”项目建设,开展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人民防空办)

53.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等重大火灾风险源专项整治,推进乡镇(街道)消防站所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与森林接壤区域防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林业局)

(十)促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54.升级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天以上,更新改造城镇排水管网3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

55.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市域全覆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和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

56.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民用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6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57.编制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强度下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一)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58.提高城市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加强各级社会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等)

59.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

60.持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打造100个智慧小区,打造一批完整社区样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61.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建成市级、区县级和谐示范村(社区)200个、1000个。(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

62.深化党建统领小区治理,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和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加快以区县域为基本单元的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十二)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63.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4.加大力度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科技局)

65.鼓励引导本土走出去的离退休干部、教师、医生等新乡贤返乡定居、创业养老,支持“新农人”“农创客”等进村就业创业,允许其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等)

66.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万人以上。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帮带作用,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1000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67.全年农村“三变”改革覆盖50%的行政村,新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3亿元以上、农户闲置房屋1万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8.高质量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86个,发展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70个。(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

69.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机制,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高于10万元的村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委)

70.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基本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农村产权年交易额达到4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1.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到联系村发展特色种养、产地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力争全年签约项目资金3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招商投资局)

72.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3.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长期信贷模式,全面推广重点农业产业金融链长制,力争全市涉农贷款新增600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

74.开展好重庆市特色小镇评估工作,聚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常态化抓好特色小镇规范纠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三)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75.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五网”建设工程,建好农村“路网”“水网”“电网”“通讯网”“物流网”,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力争达到96%,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4%。(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

76.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5万户,分类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0座,加快消除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

77.推进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商业网点和物流配送网络。依托区县城、重点镇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深化邮政、供销、交通等既有设施资源整合,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等)

78.探索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推动区县域内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高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79.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实施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行校校牵手、强弱结对,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委)

80.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中心城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区县级医院帮扶机制,完善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和管理措施,支持改善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条件。全职引进基层急需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培训养老护理人才2000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四)强化组织协调机制。依托重庆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总结评估,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推动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系统集成,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现场会、培训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广典型案例模式,积极争取上升为制度安排。

(十五)完善日常调度机制。建立市级部门“横向协作”、市区“纵向联动”机制,依托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建立一批“联络点”,运用数字化方式加强动态跟踪,认真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复盘分析典型问题案例,组织市级部门与区县“碰头”,共同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十六)健全重点任务落实机制。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资金集成集聚,加快重大改革、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市级相关部门要指导本领域、本系统抓好落实,针对城乡融合发展重点试验任务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给予一定的政策创新和探索空间。结合“八张问题清单”“七张报表”,将城乡融合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交出高分报表。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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