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关于连平县产业新城高压线廊路、公园路建设PPP项目(公园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23-04-11 17:00:55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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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连平县产业新城高压线廊路、公园路建设PPP项目(公园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连平县产业新城高压线廊路、公园路建设PPP项目(公园路)(高压线廊路暂停)位于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内,起于国道G358(东经114°46′13″,北纬24°10′10″),终点(东经114°46′16″,北纬24°11′35″),路线全长2728.35米。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5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4.61公顷(含路基工程区和桥涵工程区),临时占地6.98公顷。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26.88万立方米,其中,总挖方119.85万立方米(含土方63.35万立方米、石方53.50万立方米),总填方7.03万立方米(含土方4.46万立方米、表土(外借)2.57万立方米)。总弃方115.39产方米(含土方58.89万立方米、石方56.50万立方米),其中,58.89万立方米(均为土方)用于项目红线外6个地块回填综合利用,30.48万立方米(均为石方)到运至公园路起点两侧临时堆土区填埋,26.02万立方米(均为石方)运至项目规划弃土场。本项目总投资27530.5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215.34万元。本项目已于2021年7月底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底完工,总工期为27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的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1.59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预测工程建设将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478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395吨。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原则、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植被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271.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869.30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402.22万元。经技术审查核定,该项目征占地面积21.59公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有关条款规定,决定征收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2.95万元。请收到该批复后,一次性缴清。

三、后续水土保持工作要求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按相关法规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后续水土保持工作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应确保安全、稳固,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应合理有效。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应及时就地平整,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弃土场应先建后用,做好排土弃土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及弃土完毕后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借土区域,应做好水土保持预防措施,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的防治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对暂停部分(高压线廊路),重新确定开工建设后,应对该工程重新另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履行完善水土保持相关手续。

(七)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八)项目主体工程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水土保持施验收手续。

(九)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次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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