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城各商业广场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解决商业广场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显著提升商业广场整体面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打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及新城实际,以珠海市为学习样板,推出新城区域城市管理创新举措,助力新城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二、政策依据
(一)《舟山市文明城市常态管理测评办法》
(二)《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四)《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六)《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三、政策适用对象
新城大型商业体。
四、政策主要内容
从环境卫生、商业店铺管理、户外活动管理、配套设施管理、广告设置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要求广场管理方自觉履行管理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类店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油烟、噪音超标、未履行垃圾分类责任、未按规定设置广告、未落实安全管理、占道经营、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履行行业自律。
来源: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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