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我市城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编制《遵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遵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遵义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遵义都市圈建设为牵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大力提升城镇品质,全力做强城镇经济,着力提高城镇治理水平,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城镇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为唱好“双城记”和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提供强劲动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部门与地方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格局,为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使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主动力,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营造文化传承和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氛围,推动城镇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能治理。
(四)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五)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着力增强城市发展持续性、宜业性、宜居性。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左右,城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城镇功能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城镇承载能力显著提升
全市常住人口总人口674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到418万人左右,遵义都市圈常住人口达到51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县城区常住人口分别突破200万;建成6个左右20-50万人的小城市或县城;100个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带动全市小城镇全面提升。
(二)城镇经济显著提升
建成2个千亿级、2个五百亿级、7个百亿级开发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积极推动市县(经开区)联动招商,全市每年引进优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各类市场主体达到75万户。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6万人以上。城镇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激发,城镇投资和消费不断扩大,城镇人均年均消费达到2.5万元以上。
(三)城镇品质显著提升
五年内完成3万户棚户区改造、10万户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底全面完成480条背街小巷改造。五年累计完成城市管网建设改造1085公里,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6.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镇水源供水能力达到7.8亿立方米以上。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取得实质性进展,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左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95%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6%以上。
(四)城镇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城市智慧化改造、社区网格化管理、文明卫生城镇创建覆盖率均达到100%,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人以内。
(五)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9%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5以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形成,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
展望到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2%,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完成,城镇化空间格局基本定型,城镇经济全面增强,城镇品质全面提升,城镇治理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体制机制趋于健全。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化总体布局,积极培育遵义都市圈,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
(二)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全力做强城镇经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城镇创新创业活力,扩大城镇投资和消费。
(三) 强力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提升城镇品质。深入推进城镇“四改”,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清洁低碳的绿色城市,塑造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
(四)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镇治理水平。提高城镇综合规划水平,夯实城镇社会治理基础。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镇服务能力。提高城镇优质教育服务供给水平,提升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能,促进城镇养老托育服务扩容提质,增强城镇文化体育设施服务能力。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加强城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七)提高市民化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积极推进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普惠共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遵义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成立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与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桥梁对接作用,统筹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各地区城镇化工作常态化推进。建立遵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库,制定重大项目或工程跟踪评价机制,实时掌握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建设进程及发展动态。
(二)强化政策协同。梳理分析国家、贵州省及市级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新一轮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政策,确保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本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举措与各个领域政策形成合力。针对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等分别给予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在机构编制、项目倾斜、财政扶持、要素补给等方面给“干货”出“实策”。完善定向帮扶制度,加大对相对贫穷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地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三)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播州区、湄潭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及仁怀市、余庆县等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先进经验。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强化社会治理方面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为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经验。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试点。定期组织到省内外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地区进行交流,学习和借鉴各地新型城镇化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市发展实际进行创新应用。
(四)强化监测评估。制定遵义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时间进度表,按照时间节点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重点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施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持续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与市情实际相适应、准确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的统计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城镇人口、土地利用、生产力布局等专题研究,定期发布城镇化发展报告,科学分析评价城镇化发展水平和推进质量。
(五)凝聚实施合力。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形成强大发展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遵义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新型城镇化研究,共建新型城镇化创新平台。
来源: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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