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2022-10-13 17:00:42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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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毫不动摇实施东融战略,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城乡治理体系,为加快实现“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城镇发展格局更加协调。城镇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聚集能力显著增强,梧藤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高,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特色小镇规范发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79%。

——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吸引力显著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基本建成,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城市人居环境更舒适,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极大增强。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普惠共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1.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发挥梧州自然山水禀赋资源,沿江拓展优化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延伸发展东西向两条城市公共轴线,串联河西片区、河东片区、长洲岛、苍海新城各生活片区中心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赤水临港及空港产业园区。将河东片区打造成为商旅历史文化街区,河西片区打造成为行政商住中心,红岭片区打造成为商贸物流中心,苍海片区打造成为科教数字会展中心,加强各片区之间功能产业联动、交通互联互通、空间形态协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产城融合能力和人才吸纳能力。推进中心城区与藤县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市政设施建设,构建梧藤一体化交通网络,加快建设梧藤快速连接通道,打造“梧藤30分钟通勤圈”,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藤县县城生活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科学把握县城发展方向,做强县域主导产业。苍梧县加快打造山水田园新城,重点推进北部新城片区建设,提升改造石桥旧城片区,强化城西片区物流商贸教育功能,将茶文化融入新县城建设,发展壮大六堡茶、林产(家具制造)等主导产业。岑溪市建好桂东南副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一河两岸新城中心区,推进岑溪东站及其周边新城区建设,加快城区向归义、马路镇区拓展,重点发展石材、稀土、纺织服装等产业。藤县积极推进县城与梧州市区一体化发展,加大田寮新区、津北新区开发力度,扎实推进河西老城区改造,加快发展陶瓷、金属新材料、造船等主导产业,努力打造千亿工业强县。蒙山县加快建成西部茧丝绸织造新城、桂东南生态休闲精品城市、面向大湾区康养名县,构建县城“一江两岸”生态武侠丝绸文化景观带,重点发展茧丝绸和长寿食品产业。进一步补齐补强县城短板弱项,推动县域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县城与市中心城区互联互通水平,完善县城商贸流通网络,优化县城市政设施,加强县城老化管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设施建设,补齐县城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重点抓好藤县自治区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应急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广体旅局,各县〔市〕政府)

3. 加快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镇,科学定位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完善公共性、平台性产业配套设施,加强主导产业补链延链。完善特色小镇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商住、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彰显地域特征的特色建筑,推动特色小镇产城人文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的开发运营模式,通过PPP、发债、政府引导基金等投融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色小镇建设。争取更多特色小镇纳入自治区特色小镇清单,重点推进苍梧县六堡茶特色小镇、蒙山县丝艺特色小镇等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旺甫镇、藤州镇、蒙山镇、归义镇等重点镇建设,聚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生活宜居的经济强镇,辐射带动周边小城镇协同发展,推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城镇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4.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坚定不移地走产城融合发展之路,提升园区内外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推动园区到铁路站、港口、公路等交通节点的连接道路建设,强化港口、产业园区、城区的有机衔接。加强园区信息服务、科技研发、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园区多种信息资源内外共享。加快工业园区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管网设施建设,健全园区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推动园区与城区能源、环卫、通信等公共设施无缝衔接。推进产业园区向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加快产业园区与周边生活片区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商业配套设施和生活性服务配套设施,强化园区间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园区管委会,梧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二)完善城市立体交通网络。

1. 优化公路布局。加快构建“一环六横五纵”高速公路网,加快建成信都至梧州、贺州至巴马等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梧州—玉林—钦州高速公路苍梧至容县段、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平南至岑溪等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梧州(龙眼咀)至硕龙高速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前期工作。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700公里。推进国省道路网提级改造,加快建成G355蒙山至金秀公路等国道公路;加快建成S310岑溪糯垌至平南四灵公路等省道公路。到2025年,实现国道二级公路率达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 完善铁路网络。加快形成“四横两纵两支”铁路网。填补两广铁路货运通道空白,加快建成柳梧广铁路柳州至梧州段、南深高铁玉林至岑溪段、岑溪至罗定铁路,加快推进柳梧广铁路梧州至广州段和南深高铁岑溪东站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前期工作。补齐南北向铁路通道运输短板,推进开展益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贺州至梧州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园区运输能力,积极谋划平浪码头铁路专用线、李家庄铁路专用线。加快铁路站场建设,推进梧州动车存车场、南广铁路梧州南站等项目建设,打造高铁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 挖掘释放西江黄金水道潜力。围绕“一干两支”航道网络布局,建成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加快推动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长洲水利枢纽五线船闸工程等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梧州航道等级和运输能力。打造西江内河亿吨大港,加快推进码头作业区建设,建成赤水圩作业区二期三期四期等项目,提升梧州港口吞吐能力。完善水运配套设施,加快推进水上支持保障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优化升级西江流域船闸联合调度,提高水运运输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集团)

4. 织密航线网络。推进西江机场改扩建工程,提升机场保障能力和辐射能力。织密梧州市到华东、华西、东北地区的航线网络,着力打造辐射桂东粤西地区的区域性支线机场。推动建设梧州通用航空示范区,加快推进岑溪市通用机场、苍梧县通用机场、蒙山县通用机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岑溪市政府、苍梧县政府、蒙山县政府)

5. 推进多式联运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加快梧州港疏港铁路规划建设,推动临港经济区打造水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并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点。推进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物流园建设,加快推进桂东国际铁路港、藤县三坡交通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园区项目前期工作。培育涵盖水公铁空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平台型企业。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运输服务模式。逐步整合现有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信息系统,搭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港务集团)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 健全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全面畅通快环线。加强破损道路修缮,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优化并完善非机动车道、行人步道及过街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优化城镇公共交通线路和站场(点)布局,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新增旅游专线、高铁机场专线、通勤专线、学校专线等。新增县城与城区的城际公交,推进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改革,推动城区公交线路与县城公交线路、城乡客运班线的无缝衔接。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建设,完善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全面提高城镇道路照明亮灯率,加快智慧路灯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监督局)

2. 完善垃圾污水及管网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能效。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水平,建设一批城镇—乡村联动垃圾收运体系示范工程。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完善给排水、燃气、电力等地下管网设施,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天然气管网覆盖面,实现县县通天然气,推动天然气进乡入村。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

1. 优化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四建一通”工程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乡乡通二级(三级)公路、农村桥梁、窄路拓宽改造、村道危桥整治、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户)道路连通,持续完善进村、进社、入户的出行路。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优化镇村公交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和市域内所有中小学、敬老院、中心医疗点、旅游农庄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 完善农村水利能源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周边村镇,持续推进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加快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改善农业灌溉条件。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升级城乡配电网。逐步推进供气设施和配套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开展农村太阳能光亮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梧州供电局)

3.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乡镇垃圾中转站、片区垃圾处理中心、村级垃圾转运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布局一批农村农林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站。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加快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4. 补齐农村信息及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升千兆光网、5G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网络基础设施乡村覆盖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推动农业生产加工和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合理布局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农贸市场、超市等,建设联结城乡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电商平台等,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梧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五)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1.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镇落户限制,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继续推行居住证制度全覆盖,重点推动完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优化户籍管理服务,持续推进跨市、县户口迁移网上审批、流转“一站式”办结,积极推进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医保局)

2. 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拓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渠道,各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基地,推动产业园区与务工农民精准对接;依托农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一批农民工创业园、乡村车间、家庭工场等,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开展“双千结对”岗位培训,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与薪资待遇挂钩机制。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民工的招生规模,支持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农民工接受技工教育。加大对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梧州职业学院)

3.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人等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在流入地购房、租房的补助补贴政策。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完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机制。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农村权益。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依法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稳慎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拓展集体资产股权转让、继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和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1.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城乡教育布局,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增加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全面化解大班额,支持发展民办高中教育。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健全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壮大乡村师资力量。严格执行用地规划,强化基础教育用地保障。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设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根据生源结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入学机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

2. 健全城乡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每个县有达标的二级医院、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政府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消除乡村医生“空白村”。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和流入地居民同等的医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健康梧州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扩大服务供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中心)。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不断拓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达10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4. 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长廊等文体设施提档升级,完善社区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实现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扎实推进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数字文物资源库、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和丰富文艺演出、展览讲座、政策宣传等群众性、流动性文化活动进村、进社区。(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5.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构建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别。深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供养体系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住房安置、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

(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 发展壮大特色农业。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和节水型、生态型现代灌区等农业基础建设。推动六堡茶、畜禽、蜂蜜、水果、蔬菜、桑蚕、渔业、中药材等特色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研发平台、技术交易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等农业科创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六堡茶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推进百万亩茶园建设。加速农业“东融”,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和供深、供港农产品示范基地,打造供大湾区优质农产品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 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六堡茶、蜂蜜、桑蚕、肉品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积极培育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产业带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持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等载体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全面深度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3.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和人居环境再提升。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完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区服务、文化服务、产业扶持等后续扶持工作。健全农民多渠道增收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办好农民丰收节和农特产品展销会,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民资本性收入。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4. 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多层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引银下乡”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和民工就业创业信贷投放力度,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支持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深入推动农村信用“四级联创”活动,落实农村信贷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打造农户信息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梧州银保监分局)

5. 引导工商资本有序入乡。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项目。支持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合作,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采取PPP模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农村集体留用地合作开发机制,探索“工商资本+村集体留用地”合作共建发展模式。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农地农用,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

6. 促进人才入乡创业就业。鼓励各行各业人才积极投身乡村建设,落实推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落实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论文条件方面的职称评价标准,落实职称评定向基层倾斜。健全乡村基层人才激励机制,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入股等方式吸引人才入乡。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教育文化人才、规划建设人才、电商人才等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育,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提高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科技局、文广体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市。

1. 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治理老旧小区“脏乱差”、完善老旧小区基本功能设施为重点,加快打造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示范点。有序推进老旧厂区改造,对城区老工业区企业实施“退城进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厂区改造,将“工业锈带”改造为“生活秀带”。推动老旧街区活化利用和背街小巷综合治理,重点推动五坊路、金龙巷、大中路和维新里等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促进业态持续优化与升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广体旅局)

2. 建设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推进文化活化工程建设,打造三总府、骑楼城等场景沉浸式体验项目,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旅游开发,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融入旅游业态,打造古城古镇古村古街的体验项目。深度挖掘梧州市岭南文化、茶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等特色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增强文化品牌影响力。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从严保护狮卧山、锦屏山等城市山体自然风貌,合理开发西江流域滨水景观资源,突出市树六旺树、市花宝巾花等特色乡土树种展示,加强路灯、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设计,留住梧州市特有的地域环境、建筑风格、文化特色等基因。加快推进梧州市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城市,高质量推进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3.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强化智慧城市基础支撑,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转型,改造交通、水电气热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持续发挥数字化大城管等城市管理平台作用,积极推广“街长制+数管平台+智慧社区”等数字管理新模式,加快建设智慧城管(二期)项目,深化城市“雪亮工程”建设,升级、维护天网监控设施。加快5G网络规模化建设,实现“城区千兆进家庭、乡村百兆进农户”。加快建设民政、人社、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平台。鼓励支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文化、智慧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捷可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文广体旅局)

4. 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实施森林提质增效、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系统推进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多种形式扩增城区绿地,持续优化城市绿道网络,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统筹推进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规划建设,加快建成广信森林公园、皇冲顶森林公园,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梧州市、蒙山县公园城市试点建设。提升西江、玫瑰湖、苍海湖“一江两湖”滨水生态景观和文旅休闲功能,有针对性地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整治城区黑臭水体,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塑造独特滨水空间格局,建设亲水便民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6.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

5. 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提高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各类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与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堤防提标加固工程、闸泵工程和城市蓄滞洪空间建设,改造城市老旧破损排水管网。加快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梧州市中心城区、其他县城的应急备用供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 提高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社区“15分钟服务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大力发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等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妇联、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服务社区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2.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积极推广“农村智慧党建”平台,加强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深化梧州市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市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切实提高农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律顾问驻村服务。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平安乡村建设模式,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地区视频监控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市委政法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我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强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并推进实施。

(二)加强要素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运用好国家、自治区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强化市政设施、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加大财政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等各类上级资金,精准补齐新型城镇化建设短板。完善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匹配的投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特色小镇等投资运营企业进行综合授信,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定期做好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情况评估总结,形成相关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示范效应,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全市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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