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2022-09-05 12:50:54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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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平陆运河等重大战略平台为牵引,重构城镇体系、重塑城市风貌,着力优化布局、增强集聚、提高品质、融合发展,建设岭南风格、滨海特色、宜居康寿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走出一条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向海崛起的新型城镇化路子,为与全国、全区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深度融入北部湾城市群、北钦防一体化建设,以平陆运河工程为轴的城镇新格局初步构建,港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形成经验,基本建成岭南风格、滨海特色、宜居康寿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在全区提级进位。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到50%,城市供水普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城市绿化覆盖等指标全面达到自治区确定的标准。

展望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成为全国沿海重要城市。

二、构建“一核两带”城镇新格局

突出向海发展,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向海经济走廊、平陆运河工程建设,深度对接和融入全区城镇化布局,沿海、沿运河、沿交通干线重构全市城镇体系,增强中心城区和城镇带集聚辐射效应。

(三)高质量建设钦州都市区。围绕实施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广西工业强市等战略,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建设各具特色的城市功能组团,全面构建港产城深度融合的半小时经济生活圈,做强经济、创新、开放中心功能,建立与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相适应的城市功能体系,打造港城经济走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新城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建设完善中心城区至钦南区、钦北区镇村的快速交通体系,将周边乡镇纳入到中心城区半小时交通圈,规划布局建设大垌、久隆、大番坡等卫星镇,拓展中心城区港、产、城发展腹地空间。力争到2025年,钦州进入大城市行列,城市能级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构建钦州至灵山浦北城镇带。沿灵山至钦州港、钦州至玉林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联动沿线灵山、浦北县城及灵山县东部、浦北县、钦南区东部城镇,强化县城、重点城镇等节点的综合承载能力,畅通直达钦州港的物流网络,精准对接临港工业产业链布局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吸引外出人口回流,持续提高与中心城区、钦州港的联动发展效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高标准规划建设平陆运河城镇带。围绕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和沿线综合开发,开展平陆运河沿线城乡布局规划,引导和推动沿线城乡全面转型发展,打造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典范。系统优化平陆运河沿线城镇和村庄布局,将陆屋镇建设成为特大镇,建设沙坪、旧州、平吉、大垌、久隆等内河型重点城镇,突出强化城镇产业、航运物流、旅游等功能。发挥中心镇、重点镇带动作用,建设陆屋、沙坪、平吉等城镇组团,辐射周边城镇,提高城镇体系集聚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运河+”美丽村庄、移民安置新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推动城镇化开放合作。融入全区“一群三带”城镇格局,强化与重点城市的协同发展和务实合作。深度参与推动北部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落实城市群合作事项和重大支持政策,建设北部湾千万标箱、国际门户港、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面向东盟的石化产业基地,建立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创新体系,提升港口现代化服务能力,推动“西南货走钦州港”,打造成为通江达海的世界级物流枢纽,增强钦州在国家城市群的枢纽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北部湾办;配合单位: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对外合作交流局)

紧密衔接南北城镇带,依托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以对接南宁都市圈为重点,推动建设完善连接首府南宁等城市的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网络,强化与南宁市在平陆运河经济带开发建设中的协同发展,建立科技人才、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城市间协作机制,探索打造南钦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对外合作交流局)

衔接边海联动城镇带,拓展北钦防同城化领域,争取自治区尽快建设沿边地区往钦州港的出海铁路通道,稳步推动钦州市与防城港市全面深度融合发展、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与崇左片区协同创新、百色沿边开放开发试验区开放联动,争取沿边开放政策率先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推广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制度创新局)

围绕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和平陆运河经济带开发加快对接西江城镇带,推动桂东地区经钦州港出海高等级公路、铁路项目规划建设,探索建立江海铁联运体系,与贵港、柳州等西江沿线城市开展产业、物流等合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城镇化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强化中心城区综合功能,培育做强中小城市,建优做精特色小城镇,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

(七)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发挥平陆运河工程的通道效应,以中心城区、钦州港为龙头,重构区域交通网络,加大建设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际铁路,构建以快捷交通网为核心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钦州在区域城镇化格局中的枢纽地位。推动建设南宁经钦州至湛江、南宁经钦州至北海第二通道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大塘至吴圩机场铁路联络线项目,实现与南宁、北海等城市1小时内通达。加快建成灵山、浦北直达市区、钦州港的高速公路通道,规划平陆运河沿线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市区至灵山、浦北县城和重点镇1小时通达。推动建设跨区域高速公路通道,争取规划建设钦州至玉林城际铁路,实现与贵港、玉林等西江经济带城市2小时通达。尽快打通龙门、大风江大桥等广西滨海公路关键节点,推动建设铁山港-钦州港-防城港滨海高速公路,实现与北海、防城港沿海片区30分钟通达。有序开工建设钦州城区、钦南、灵山等通用机场,研究建设北部湾(钦州)国际机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打造现代化滨海城市。坚持东进南拓、向海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城和自贸新城两个新区为重点,高标准建设三娘湾、沙井岛、茶山江-北部湾大学、辣椒槌、白石湖-平山岛等组团,加快完善城市商住、教育、文旅、科创、国际交往等综合功能,全面彰显岭南风格、滨海特色、宜居康寿的城市特质,建设成为全市吸纳和承载产业、人口集聚新的主阵地。(牵头单位:市滨海新城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海洋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

借鉴国内外运河与城市融合发展的经验,依托平陆运河工程建设,重塑钦江“一江两岸”城市风貌和景观,打造彰显运河特色的宜居宜游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

围绕推动城市各组团快速通达、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力争2025年前后,构建完整的城市环路、高速公路环路,陆续建成主城区至滨海新城、钦州港、三娘湾旅游区向海城市大道,开工建设主城区至钦州港至三娘湾旅游区市郊铁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滨海新城管委,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

(九)打造活力中小城市。围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综合考虑县域发展阶段、人口规模和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灵山、浦北县城发展提质增效,实施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强化县城与中心城区功能衔接、联动发展。灵山县城以打造专业功能县城为方向,实施“一城四镇”空间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探索人口大县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模式,发展轻工业、劳动密集型支柱产业和商贸、旅游经济,增强吸纳周边乡镇人口就地就业和就近城镇化的能力,远期培育成为县城区常住人口达到50万人的中等城市,引领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发展。浦北县城围绕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生态康养产业,建设完善康养胜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功能,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依托半小时快速交通网络,积极推进灵山、浦北县城协同发展,探索一体化发展路径。支持陆屋等区位好、基础优、潜力大的中心镇向小城市转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实施美丽小城镇建设行动,推动小城镇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围绕全市城镇带新布局,分类推进专业功能镇、综合性小城镇,着力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发展现代产业、推进城乡融合、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平台。将久隆、大番坡、大垌、檀圩等靠近中心城区、县城区的小城镇建设成为承接部分城市功能的卫星镇,将那丽、龙门港、犀牛脚、沙坪、小董等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专业功能镇,将武利、寨圩、张黄、大寺等远离城市的小城镇培育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美丽小城镇建设试点,以镇区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城镇为重点,率先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补短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善特色小镇规范发展的支持政策,以核心区建设为重点,强化小镇产业集聚效应,培育储备一批主导产业清晰、定位明确的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名镇名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扩权强镇改革,推动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至镇级,强化中心镇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根据城镇带布局和各镇功能分工,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等管控方式,科学合理调整收缩小城镇行政区划,控制部分小城镇开发规模和强度,引导人口和产业主要向中心镇、重点镇集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发展。按照以产兴城、以城带产的理念,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在编制修编产业园区规划时,统筹产业发展、居住生活、公共服务等空间和设施规划建设,强化产业园区与城市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高标准建设钦州港“港口+园区+新城”综合体,推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形成“港口-临港工业区-城市生活区”空间布局,加快实现由经济功能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创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行以园带镇、镇园结合发展模式,重点打造浦北县泉水镇等工业产值超百亿元工业强镇,推动县域产业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综合配套功能转变,培育建设一批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取创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发挥内河、海港双通道和通江达海的突出优势,升级和重构平陆运河沿线港产城融合发展布局,打造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示范带。坚持市县产业协同发展,推动钦州港临港产业链在平陆运河沿线布局,形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造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等全产业链,打造钦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山陆屋临港产业园、钦北平吉临港产业园、钦南临港产业园等沿河重要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灵山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四、建设高品质生活的新型城市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建设宜居、创新、人文、智慧、绿色、韧性的新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品质。

(十二)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按照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水平。

科学编制城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总量,建设老幼友好型城市、无障碍环境城市,推进15分钟便捷生活圈全覆盖,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以平陆运河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重构钦州主城区交通组织网络,优化路网、公交专用道、停车、公共充换电等设施设置,高标准建设跨平陆运河桥梁通道,提高路网密度、通畅度,打造公交都市。重构钦州中心城区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建成第二水源工程(屯六水库引水工程),谋划城市供水新水源。因地制宜推进滨海新城、自贸新城等新城新区和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改造升级水电气讯等地下管网。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推动有条件的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并逐步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探索对城中村分类实行整体重建或修复修缮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

(十三)建设更具活力的创新城市。优化城市创新空间布局,高标准建设城市创新创业开放载体,集聚创新要素和人才,增强城市开放创新功能。

推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等高水平开放平台融入城市开发建设,深化对接RCEP、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高水平开放型制度创新,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强化城市的制度创新策源力、对外开放引领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制度创新局、对外交流合作局)

推动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建设国家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将华为数字小镇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特征突出的微型产业集聚区,研究申报创建国家高新区。(牵头单位:钦州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高标准培育建设白石湖科研集聚区,加快建成智汇谷科技园等高端科教功能平台。重点在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海洋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滨海新城管委;配合单位: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

加大培育发展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一批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研究布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城市创新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

聚焦产业链构建创新链、人才链,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人才发展先行区,推动华谊、中伟、中船、金桂等龙头企业与北部湾大学等本地院校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机制,研究建设北部湾大学科技园等产学研集聚平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配合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北部湾大学)

(十四)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坚持把文化作为城市的灵魂,以平陆运河工程建设为契机,深度挖掘钦州千年岭南古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延续历史文脉,让城市有根有魂,建设城市特色文化生态。

全面开展平陆运河沿线考古勘探,有序保护开发钦州故城遗址、西坑古运河、乌雷炮台等海上丝绸之路遗址遗迹,推进平陆运河历史文化博物馆以及一批历史文化遗址公园、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参与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高标准打造钦州历史文化街区,以古巷古井、骑楼民居为特色风貌元素,实施中山路、占鳌巷、城内街等区域历史建筑修缮与更新,深度挖掘城市现代文化特质,系统展示城市文化形象,打造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

实施千年坭兴陶复兴计划,建设千年坭兴陶文化产业园、钦江古龙窑景区、缸瓦窑文化旅游街区,设立坭兴陶非遗文化传承体验场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钦南区人民政府)

合理规划建设城市文化场馆,有序建设或升级市科技馆、美术馆、少年儿童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综合场馆,打造城市人文地标。(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统筹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将刘冯英雄文化、坭兴陶文化、平陆运河文化、千年故城文化、地方民俗和节庆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历史地名、传统村落、名人名居等人文资源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发展,形成城市文化标识,塑造城市文化名片,打造现代城市精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围绕建成中国-东盟信息港副中心,深入推动“数字钦州”高质量建设,加大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及城市新型基础设施,提高城市运行效能,努力打造面向东盟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示范。

统筹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5G信号市、县区主要区域全覆盖和乡镇、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建设千兆城市,全面建成运营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等大中型数据中心,部署智慧电网、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停车、智慧管廊、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生态云等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设施感知终端。参与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站点布点,争取北部湾国际海底光缆登陆站、区域性容灾备份中心落户,建设泛在智能的数字基建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推动城市数据共享开放。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构建城市数字资源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字档案。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动数据整合共享,全面推进政务数据治理,构建跨部门、跨云、跨库的大数据治理体系,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互联网安全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园,构建政务、企业、跨境等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

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聚焦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生态环保等领域,打造一批智慧化应用项目,全面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证照证明等领域的智慧化应用。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发展智慧出行、智慧文旅、智慧社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及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业态,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推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生态环境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探索城市运行数字化“一网通管”。加快推进5G场景应用示范,“十四五”时期打造5G与垂直行业融合应用示范场景10个以上。布局建设平陆运河工程智慧运营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十六)建设环境优美的绿色城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依托城市良好的绿色生态本底,推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方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城市宜居美好生活。

优化城市生态空间。衔接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实施钦江城区段、东西干渠、大榄江等水系、河道生态化改造工程,建设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红树林湿地公园等滨海滨江生态公园,完善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打造城市生态绿色廊道,促进城市与自然山水、海洋生态有机融合。划定平陆运河生态涵养区,合理建设生态护岸和生态廊道,规划青年水闸东西干渠景观亮化工程,打造亲水滨水城市空间。均衡布局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构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富有活力的绿色街道和绿色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海洋局)

保持城市优质生态环境。开展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试点,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三期、第三污水处理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程等。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全覆盖。建设节水型城市,申报“无废城市”。(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工程,开展茅尾海水环境综合整治、乌雷等岸线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蓝色海岸带。(牵头单位:市海洋局;配合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钦南区人民政府,三娘湾管理区管委)

统筹上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平陆运河沿线城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管控工业园区等城市污染源。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推动城市生产生活低碳化。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探索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试点建设。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能力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推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零排放”,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新建或改造步行道、自行车道,优先发展城市慢行网络和零排放公交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社会事务局)

(十七)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坚持完善管理运营机制和防灾减灾设施并举,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促进城市安全发展。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统筹城市防洪、防潮、防风、抗震、消防、人民防空等设施规划建设,提高新城新区灾害设防标准。定期开展城市灾害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油、气、电、水等设施运行稳定安全。加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工业园区、港口作业区、交通主干道等安全生产管理,建成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钦州港水陆消防站等项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避难功能。依托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钦州供电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市通管办)

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建成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一期项目(钦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等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开展农贸市场等环境治理,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到2025年,现有城市建成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消除率达到100%。实施平陆运河两岸海河堤改造提标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筑牢城市安全屏障。扩大海绵城市建设覆盖面,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等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

(十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规划管控,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建立完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含城市风貌设计导则),建立凸显钦州滨海特色元素的建筑风格、天际线色彩等风貌管控体系,开展平陆运河沿线城乡风貌设计规划,塑造和优化城市天际线。高标准开展中心城区重点片区控规修订或编制,强化控规约束,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就业、养老、医疗、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城区的城市管理权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拓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

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协同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全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均衡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十九)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条件,优化人口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提高户籍登记、迁移落户便利度。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依托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区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全市农业转移人口信息统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健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镇户籍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流入地居民同等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和参保率,拓展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健全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探索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渠道,深化农村土地、产权、投融资、人才使用管理等改革,建立资本、人才、技术等下乡促进机制。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探索以片区编制村庄规划。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优先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逐步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的体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各项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完善城乡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探索创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对标《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集成,争取申报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钦州城乡融合试验区,健全武利镇、伯劳镇、北通镇、白石水镇“四镇合一”规划、管理、运营机制,深入推进试验区一体化建设和集成改革,力争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等开展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

统筹平陆运河沿线镇村,规划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开展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灵山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实施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钦州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城镇化建设重大问题,编制年度城镇化重点任务,开展本方案实施成效监测评估。各县区要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方案。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考评机制,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将相关任务纳入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绩效办),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二)推动政策协同。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强化政策协同性,研究制定出台投融资、用地、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配套政策。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方案的部署,积极争取或部署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试验示范,在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三)做好舆论宣传。根据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工业化进程等新形势,开展新型城镇化研究,适时编制钦州市新型城镇化中长期战略规划。大力宣传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凝聚推进重大政策措施实施的合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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