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州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意见(2022年—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富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文山州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意见(2022年—2025年)》各项指标任务要求,按照州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以“文山之干”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不断提高全县城镇化发展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县新增城镇常住人口4.87万人以上,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推进富宁县城镇化发展工作,成立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坤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行政学校校长
何 婷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跃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沈 非 副县长
肖平永 副县长
王兴富 副县长
卢建国 副县长
成 员:徐加俊 县政府办主任
黄会娇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郑 伟 县发改局局长
李文雄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张昌波 县教体局局长
陆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驰 县民政局局长
刘仕明 县财政局局长
陆莉敏 县人社局局长
陆加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云童 县住建局局长
牟成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 晶 县农科局局长
陈东海 县水务局局长
唐伏云 县文旅局局长
杜玉明 县卫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田 梅 县统计局局长
李政毅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昌华 县医保局局长
何 慧 县城乡管理局局长
韦振敏 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许云童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城乡建设工作思路,加快完善城镇总体布局,通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小城镇健康发展等措施,实现成功创建美丽县城,特色小镇“从无到有”大突破,建设边境城镇带,构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卫生乡(镇)、示范乡村”融合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一)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美丽县城”“美丽集镇”建设,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形成中心城市引领,辐射带动集镇、乡村的发展局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多个经济增长极。
1.加强规划编制。坚持以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高质量编制“富宁县高铁新区”“富板一体化”空间规划,引导各乡(镇)加快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底线约束,建立规划“留白”机制,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城市开发边界与城镇化发展目标相匹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有序推进“美丽集镇”“特色小镇”建设。落实《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山州推进美丽集镇建设指导意见(2022—2024年)》,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按照“示范引领、因地施策、科学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各类特色小镇,积极培育板仑工业特色小镇、剥隘旅游文化特色小镇、田蓬边境物流小镇、谷拉红色文旅特色小镇建设,提升乡(镇)集镇的安全韧性和包容性,增强小城镇服务能力和吸纳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定居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城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1.积极争取撤乡设镇。对照省州撤乡设镇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撤乡设镇工作,提高城镇聚集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按照州级要求,全面推进除洞波乡以外的2万人口以上的乡撤乡设镇工作,力争到2025年完成撤乡设镇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合理实施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一步优化新华镇8个社区的空间布局,认真研究、科学规划,将城市空间总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村庄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范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基层意见,积极推进集镇周边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力争到2025年所有建制镇集镇所在地村委会全部完成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有效促进农业人口融入城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导搬迁人口向城镇安置
充分借鉴山瑶群众集中搬迁安置点和县城安康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县城区和乡镇集镇总体空间规划“留白”机制,预留足够的集中安置空间,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因地制宜,逐步推进重大工程、生态保护、防灾避险等搬迁人口向城镇地区安置,推进城镇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发挥小城镇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覆盖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完善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一是加大对农业转移就业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力度,提高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能力。二是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三是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四是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采取公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每年将三分之一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五是推进基础医疗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流程,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权益、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分配权,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五项保障。(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美丽县城建设,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1.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北片区、老党校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应改尽改、能改必改原则,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并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积极申报组织实施,力争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组织编制高铁片区城市风貌设计、玉林河生态区规划设计等专项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全面提升城市宜居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新华镇人民政府)
2.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内环北路、富洲大道延长线等市政道路建设,参考普厅南北路、富州大道提升改造成果经验,结合“绿美街区”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城市主干道提升改造工作。加快编制城市出入口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实施城市出入口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出入口通行能力和城市品位。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汽车站点布局,扩大城市公共交通覆盖范围,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加强自行车车道、人行道等慢行系统及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停车场(库)等设施建设。推进公交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规划同步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新华镇人民政府)
3.推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抓好地下空间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电力、通信、广电、供排水、防灾避险、燃气管道入地管理。分析富宁县历次重大洪涝灾害的成因,在普厅河各支流治理上下功夫,以建设截洪水库、河道治理等措施,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做大普厅河流域的“水”文章,既能满足城市环境提升又能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中国电信富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富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富宁分公司、文山电力富宁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富宁分公司、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4.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财政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学办学,增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位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统筹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力、燃气、交通、水务、地下管线、物流等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智能化改造,建设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和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线防控体系,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市民一卡通”建设应用,拓展社区智慧化应用。推进富宁县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为全州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美丽集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文山州推进美丽集镇建设指导意见(2022—2024年)》要求,对标“生活垃圾治理、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实施户外广告乱象治理、完善绿道花带照明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塑造特色建筑风貌”七项重点工作要求,加快编制县级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组织实施。按照“试点先行”要求,2022年完成归朝镇亮点示范乡(镇)建设,新华镇、板仑乡、者桑乡等为推广类乡(镇);2023年亮点示范乡(镇)为田蓬镇、剥隘镇、谷拉乡,推广类乡(镇)为里达镇、花甲乡、阿用乡;2024年亮点示范乡(镇)为洞波乡、推广类乡(镇)为木央镇、那能乡。到2024年底,完成全县13个乡(镇)“美丽集镇”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稳定就业支撑
1.加快发展绿色铝材产业。按照州委对富宁“绿色铝循环发展示范基地”的定位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铝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加快园区总体规划范围、产能指标布局,抓住“铝水、深加工、以铝为基础的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四个关键,聚焦国内铝加工集中区域,构建“阳极炭素一电解铝一铝精深加工一铝应用一再生铝”全产业循环链,打造高端化、集群化、数字化、绿色化的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核心区,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绿色铝深加工重点企业,大力发展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高附加值应用产品,逐步提升铝液就地合金化率和深加工率,壮大绿色铝产业集群,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力争到2025年,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入户达30户以上,铝液就地转化率100%,实现铝材加工90万吨、再生铝150万吨左右,解决就业人口10000人以上,绿色铝就地转化、就地精深加工,实现全部绿色铝合金化,引入钛、铁合金等项目,形成上下游资源节约、清洁环保、绿色节能、产能匹配、联动发展模式,实现园区产业总产值达8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16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水电铝园区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2.加快发展八角产业。充分利用富宁县“八角之乡”的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富宁八角种植加工交易一体化项目建设,强化八角病虫害防治和低产林改造的技术指导。积极指导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润嘉药业等中药材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快补齐八角医药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品牌打造短板,提升八角品牌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八角产业综合产值2.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充分发挥富宁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坡芽文化发源地的历史文化禀赋和通江达海、临边的区位优势,以全域旅游发展为理念,以融合发展为路径,加快鸟王山、铝园区观光区、平耶水库漂流项目、坡芽文化体验区、边境物流区和玉林河温泉生态区、谷拉谷留革命片区等旅游景区建设和提升改造,推动文旅与康养、教育、扶贫、农业、工业、商贸、对外交流等多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打造康养度假、跨境旅游、文化娱乐、文博遗产、文创演艺、研学旅行等文旅新业态产品,形成多样化文旅产品体系,创造文旅消费新热点新亮点,拓宽文旅产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发展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加快推进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引进特色产业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绿色现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建设,企业带动,大力培育生猪、肉牛、中药材、食用菌种养殖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推动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产业园区聚集,推动形成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统筹协调,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特别是要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精心组织,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列出每一个时间节点应该完成的工作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强化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化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组建工作专班,专人负责。主动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户外广告牌等方式加强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动员群众自觉参与进来,积极营造有利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城镇化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导向作用。
(五)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州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自2022年8月起,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陆桂春,电话,3069632,邮箱:344394236@qq.com。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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