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型城镇化“三改”工作实施方案

2021-11-16 15:10:12 产业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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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以下简称“三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助力遵义都市圈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文件及《省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结合《中共遵义市委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高起点高水平统筹规划,高品质高效率建设实施,大力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县城)承载能力,为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集居民改造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切实保障居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动员居民参与改造和治理,构建“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强化政策保障、市县联动、协同推进。坚持市场化运作,强化项目整合包装,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积极性,明确公共服务配套单位职责,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力量参与,激发“三改”内生动力。

——量力而行,自求平衡。围绕居民住房和生活刚性需求,科学确定改造计划和改造内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花架子。充分考虑“三改”项目的改造成本和收益,注重统筹改造,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为基本前提,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利益问题出发,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合理确定项目改造时序。突出项目改造难点堵点,集思广益、集中力量,全力攻关、全速攻坚,确保项目改造顺利推进、及时完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全市棚户区共43.7万户,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改造29.8万户,计划三年内完成10.9万户未建成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五年内完成3万户待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12万户,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改造。

——背街小巷是指连接居民小区和主次干道的小街道,离居民生活区较近且存在基础设施差、环境卫生脏、市容秩序乱等问题的公共空间。全市背街小巷改造任务480条,正在改造185条,计划三年内完成背街小巷改造任务,且提升类改造达到2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项目规划设计

1.制订年度改造计划。根据辖区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存量情况,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市场融资环境、市县化债计划等因素,科学制订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年度改造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积极申报指标任务,根据实际整合包装棚改、旧改、街改项目,生成片区改造项目,大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确保“三改”存量项目按时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做好改造方案设计。及时明确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多数居民意愿,统筹考虑教育、医疗、绿化、体育、养老、交通、给排水、供电(充电)、燃气、通信、智慧安防等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注重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制订项目改造方案,召集相关部门、公共服务配套单位和金融机构讨论会诊,修改完善方案,确保项目按时开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水务局、公共服务配套单位)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3.统筹财政资金。根据国家、省政策导向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新型城镇化基金支持。住宅小区的党建、综治、民政、文化、教育、医疗、商务、体育等专项资金,根据各类资金使用规范,优先用于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防范债务风险的基础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原则上在扣除国家、省、市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后,优先用于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根据背街小巷改造资金需求计划,统筹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巩文深文专项经费等,积极筹措改造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到<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争取银行信贷支持。通过整合包装“三改”项目,挖掘项目收益点,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并依法依规综合应用股权进入、资产抵押、保证担保、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鼓励多元资本投入。鼓励国有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积极参与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股份合作、PPP等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方式,经营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等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便民服务亭、停车、充电、智能信包箱等经营性收入,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6.专业经营单位参与。督促引导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需改造的水电气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做好衔接;落实出资责任,优先安排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资金;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和运营维护力量保障,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大数据局、遵义供电局、遵义水务集团、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分公司、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遵义分公司、铁塔遵义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创新改造路径方式

7.鼓励引导异地安置补偿。结合疏老城相关政策,鼓励各地采取跨区域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对采取异地安置的,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读、出行等需求,合理规划选址建设安置房,或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购买安置房源,并根据异地安置点区位条件,制定阶梯式、差异化安置补偿优惠政策,确保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现疏老城与建新城、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的多赢局面。(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8.统筹“三改”项目自求平衡。围绕“留(维修整治)、改(改建加建)、拆(拆除重建)”三种城市更新模式,坚持地块平衡、区域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整体统筹,扎实做好项目整合包装,充分利用腾空土地等各类资源,通过“肥瘦搭配”、跨区域平衡、片区组合等方式,统筹实施“三改”项目,通过算总账、算大账,实现“三改”项目总体盈亏平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9.优化审批事项环节。对整合项目,分类同步审批,对不涉及强制性规定的审批事项,可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商审核。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黔工改办〔2020〕11号)要求,分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执行,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参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进一步优化“三改”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0.健全工作机制流程。建立完善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评联审、征收协调、规划指标、土地收益评估等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征收安置、风险评估等全流程各环节实施步骤、操作方式、时间节点等。建立完善背街小巷改造内容确定、竣工验收和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项目管理治理

1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手段,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建和新建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竣工后,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2.完善社区企业服务管理。加强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建成移交管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确保改造效果长久。对新建安置小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增强物业造血功能,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建立改造成果共享机制;对已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监督管理。对相对规模较大、资源较好、管理成本较高,且未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采取自营或市场化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对相对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管理成本较低的老旧小区,采取业主自管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模式,实施管理全覆盖;背街小巷改造完成后,加大执法管理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13.土地政策。“三改”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予以保障。鼓励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对具有公益性建设要求的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将项目周边具备开发溢价能力的地块捆绑进行开发;既有工业用地已不满足片区现有规划实际的,结合实施“三改”项目片区规划情况,利用“工改商”(更新为商业用地)“工改居”(更新为居住用地)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对涉及拆除重建的“三改”项目,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土地出让前,应完成地块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拟出让的土地应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出、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4.规划政策。“三改”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划定用地边界。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经批准实施的“三改”项目,不再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9〕12号)有关规定配建公租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5.税费政策。对列入计划的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相关规定,给予项目税费优惠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城镇化“三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三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比照市级“三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三改”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市县联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是新型城镇化“三改”工作责任主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改造方案要求,主动参与。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以目标为导向,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抓好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晰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资金监管。加强“三改”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分配、核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全面监控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发生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三改”补助资金,或不按规定分配使用的,由财政部门收回已安排补助资金或扣减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督导考核。比照省“四化”绩效考核指标:棚改率、旧改率、街改率,将“三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建立完善市“三改”工作分片督导机制,每季度对各县(市、区)“三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将全市“三改”工作推进情况呈报市委、市政府,确保“三改”工作按时序推进。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三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试点项目、优秀项目、典型项目的筛选、报送和宣传力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三改”工作的认识,转变传统观念,着力营造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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