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子商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3-06-25 09:00:29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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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子商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蚌商外〔2023〕7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起施行。现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蚌埠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4年)》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研究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电商园区(基地)是电商发展的重要平台。新拟定的《蚌埠市电子商务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构建“一个中心、四个特色、多点联动”的平台,实现县区电商园区(基地)全覆盖。给予电商平台在支撑发展目标提出了较高的期望值。

二是部分县区和重点电商企业反馈,杭州电商平台相关发展激励政策有利于促进园区建设和发展,制定《管理办法》有利于蚌埠电商行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商务外事局参照、学习借鉴合肥、芜湖等市相关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起草《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子商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初稿)》。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商务外事局组织相关科室反复讨论修改,并与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2022年5月5日,书面征求了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意见。2022年5月20日,市商务外事局研究形成《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先后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6月,正式印发《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子商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

总的来说,就是要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着力扩大总量规模,多层次壮大主体实力,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建立1-2个省级重点电商示范园区,为皖北地区、淮河流域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电商强市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强化巩固。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围绕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直播电子商务基地的认定标准与流程进行说明。

(1)认定标准

一是对于园区的认定的标准应达到:2023年1月1日后实际运营,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企业入驻面积超过办公区域可用面积的50%,电子商务企业及其服务企业不少于15家,电商及相关配套企业占比60%以上、电商企业占比50%以上。

二是直播电商基地认定的标准:2023年1月1日后实际运营,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基地直播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基地电商直播间数量不少于10间,签约本地品牌数量不少于10个,配套的选品、品牌展示中心面积合计不低于500平方米。

且对同时满足园区、基地认定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认定电商产业园、直播电商基地。

(2)认定流程

电商产业园和直播电商基地认定每年申报一次,县区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和推荐,由园区经营管理机构申报提交书面材料(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蚌埠市直播电子商务基地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园区入驻企业名录),市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拟定产业园(基地)名单,并通过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创新举措

皖北地还未有市级政府为园区挂牌的相关管理办法,蚌埠市大胆创新,

指导挂牌的电商产业园、直播电商基地建立完善的业务统计监测体系,既方便重点电商企业加入限上企业统计库,也从行业层面帮助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上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已获得认证的电商产业园和直播电商基地经营管理机构及产业园内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蚌埠市商务外事局将撤销产业园称号并予以公告、

咨询部门: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联系人:何鹏

联系方式:0552-2153596

来源: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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