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023-07-19 10:00:55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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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资源集聚,特制定本意见。

二、目标任务

加快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园区建设,有效吸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园区,促进我区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资源集聚。

三、起草过程

根据《泉州市(丰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泉丰政办综〔2022〕26号)等文件精神,区人社局牵头拟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经三轮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三次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送审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在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和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后,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21日,《若干意见》经区六届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2023年 月 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分为:适用范围及对象、具体扶持措施、其他事项三部分。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包括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园区,即泉州中央商务区人力资源总部经济园区、泉州市(丰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后续如因发展需要经丰泽区政府增加认定的在泉州中央商务区的其他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机构和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企业。

(二)具体扶持政策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对园区运营机构的奖励支持。主要按园区地方财政贡献度,分类分档连续5年最高给予80%奖励。其中:①以年度财政贡献总额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分档次,分别按园区对地方财政贡献的70%、75%、80%给予奖励;②对于原丰泽辖区内迁入的企业,按其年度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计入园区年度财政贡献;③自2024年度起,分档标准逐年增长10%;2026年度起,奖励比例逐年递减10%。并由运营机构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入园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对园区运营机构积极争先创优给予政策支持。

2.对入驻园区人力资源企业的鼓励支持。主要立足人力资源机构发展特点,分别给予新增纳统奖励、推荐人才奖励、激励高品质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优惠政策。

3.对人才的扶持奖励。主要对入驻企业加强优质人才引进,从引才奖励、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中,新引进全日制毕业生按博士每人9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分期三年给予补贴。

(三)其他事项主要对有关奖补事项、审核确认、政策执行时间等相关细节予以明确。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邱 联系电话:28681030

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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