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2023-03-03 10:00:28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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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青岛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智算谷,重点支持以人工智能信创硬件制造、人工智能复杂算法软件研发、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与数据服务等新兴赛道领域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及智能家居、工业智能、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生命健康、空天地海等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的企业。

二、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一)规划建设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智算谷(以下简称“园区”),连续三年由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给予企业房租补贴。在园区内指定的人工智能孵化空间新设立的企业,经考核通过且租赁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每个正式员工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三年10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经认定新入驻园区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其中,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每年保持稳定增长的企业,给予五年10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三)强化产业链招商。鼓励园区内人工智能产业链主、龙头企业发挥“磁吸效应”,通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等方式进行产业链招商,并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三、强化产业技术支撑

(四)鼓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对园区内企业独立法人获准建设的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园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园区内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于获批次年分别给予建设单位国家级500万元、省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于认定次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五)支持人工智能试点示范。园区内入选青岛市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的项目,给予项目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各级人工智能领域奖项的企业,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鼓励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参与园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开展人工智能场景“揭榜挂帅”行动,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按照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六)支持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开源信创生态建设。全市智能家居、工业智能、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生命健康、空天地海、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面向园区入驻企业开放。依法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鼓励园区内头部企业积极参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及开源社区建设,支持智能家电国创中心率先打造家电开源鸿蒙生态。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信创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支持产品积极争创国家、省首台套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产品通过地方特色馆进行推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崂山区政府)

四、优化生产要素保障

(七)加快产业人才引进集聚。对园区内新培育和全职引进的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海外留学的创新创业人才等,按照现行人才政策给予奖励。对园区内引进的人工智能产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全职高端人才(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对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示范性人工智能学院的毕业生,对园区内组织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专业技能培训的,经认定,按每人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八)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对自主评价对象开展评价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认定,按照每名高级工10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九)强化算力要素保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搭建公共算力中心。鼓励园区内算力中心为青岛市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提供优惠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并对其运营服务依法依规给予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其中市级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按1:1比例配资,加大园区对人工智能产业资本投入力度。组建园区“金融管家”专属服务团队,围绕链主企业及上下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倾斜信贷资源。(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一)深化产业交流合作。对在我市举办的,由园区内企业或机构筹办、承办的省级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大会、展会、论坛等重大活动,按照会展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贸促会、市财政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其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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