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加快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园区的意见

2023-02-20 10:00:23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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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全面升级,强化工业经济发展载体,以建设发展高品质园区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协作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强大承载力、区域聚集和辐射能力、技术创新引领能力、品牌影响能力的遂宁特色优势产业园区集群,为推进遂宁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集中力量破解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要素瓶颈和产业上档升级瓶颈,着力招大引强提增量、转型升级优存量,在大园区内因地制宜建设新型“特优强”产业园中园。到2025年,全市建成6—8个市级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园中园),特色优势产业园区产值占比达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培育发展10个百亿产值产业集群、5个百亿产值龙头企业。各特色优势产业园区载体能力和创新活力增强,产业生态完善,产业优势突出,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高端引领、创新驱动、智慧赋能、绿色发展的新型高质量园区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特色优势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特色园区”)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园区定位明确、产业集聚明显,园区内企业与研发、服务等机构形成耦合关系,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功能向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功能转型,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产业生态优良、承载力强、竞争力强、影响力强的新型工业产业园区。

(一)打造优质园区载体。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在合规区域内,以建设高品质园区平台、集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为目标,规划建设具有产业引领能力、产业发展优质生态、要素保障优良体系、科技创新发展优势、运行服务高效机制、绩效发展高质目标的工业特色园区。各特色园区按照“一园一主产、一园一精策”原则科学规划主导产业,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五年发展目标应不低于100亿元。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全市工业主导产业统筹布局,各特色园区集中优势资源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支持大园区围绕特色园区建设需要,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或调整完善特色园区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优先支持发展成效好的特色产业园区所在的大园区扩区拓园。

(三)发展特色产业集群。聚焦全市“3+3+3”工业体系,以特色园区为载体,强化特色园区主导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升发展锂电、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装备制造、智能家居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大数据(数据处理和卫星遥感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集群。支持各特色园区招引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全市统筹优先引导、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对应主导产业特色园区。

(四)集聚行业领军企业。引进和培育发展并重,在特色园区加快引进“3+3+3”工业行业及大数据行业国际国内头部企业,充分发挥领军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相关企业,形成园区产业集聚效应。鼓励领军企业助推特色园区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对主动带引配套关联企业入驻特色园区的领军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同时,在特色园区优先重点培育产值超100亿元的锂电、绿色食品、能源化工领军型企业。

(五)增强科技创新动能。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特色园区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采取“项目+人才”招引模式,支持园区科技领军企业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组建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定向支持一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快由实验室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高效转化。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支持特色园区创建“院士(专家)”园区。

(六)提升配套服务综合功能。围绕助推特色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转变园区传统运行服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园区经济发展功能,健全完善特色园区运行、研发、金融、物流、水电气要素服务等配套功能,形成新型特色园区产业聚集发展生态支撑体系。鼓励支持特色园区引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建设专业化、复合型功能平台。

(七)建设新型基础设施。高标准规划建设特色园区生产基础、物流配套、生活配套及产教融合等设施。开放特色园区应用场景,加快新型标准厂房、信息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电(气)站、“三废”零排放处理等新设施、新网络、新平台、新终端建设和应用,推动特色园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八)提升土地集约效益。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深入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工作,鼓励特色园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清理和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民生基础工程外,优先保障本区域特色园区项目用地。全市统筹的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特色园区项目建设。

(九)破解关键要素瓶颈。统筹全市能耗替代指标,优先支持特色园区年综合能耗3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且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水平的新建、技改产业项目用能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关键工艺环节项目不纳入“两高一低”项目清理,支持特色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用能权交易。统筹全市大气污染物减排指标和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对有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需求的特色园区,给予指标倾斜支持。

(十)探索创新园区建设模式。鼓励引入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特色园区发展基金,支持特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平台项目、产业项目和科研及成果转化项目建设。支持特色园区国有公司以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调动社会经济主体参与园区开发建设。支持特色园区申报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园区探索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片区综合开发等建设模式。加强市级国有公司与县(市、区)、市直园区国有公司合作,对特色园区的重点项目和企业予以支持。

(十一)提升园区服务效能。在特色园区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多合一”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对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和市级以上重点产业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扩大特色园区产业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范围,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试行同类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审批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加快重点新型特色园区建设。重点加快建设四川沱牌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园、天齐绿色低碳产业园、四川绿色油气化工产业园等首批3个特色优势产业园,到2025年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园。

(二)有序推进具备条件园区提升。立足射洪锂电新能源产业园、遂宁经开区PCB电路产业园、安居汽摩装备特色产业园等已具有一定基础的特色园中园进行新型化建设提升,到2025年全面升级建成全省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园。

(三)规划推进新兴特色园区。积极谋划推进遂潼天然气产业园、川渝产城融合示范园、纺织印染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航空航天智造产业园、卫星遥测遥感信息产业园等新兴园中园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西南地区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级特色优势产业园区由市特色优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统一组织评选认定,每年进行一次复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相关支持政策措施。

(二)支持园区创新管理。支持特色园区探索开展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职能。对取得明显发展成效的特色优势产业园区,进一步优化相关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升格升级。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及园内企业项目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创建“贡嘎培优”“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支持市级国有公司与县(市、区)、市直园区国有公司合作,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建设发展特色园区。

(四)强化园区人才招引。统筹编制全市特色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清单”、重点项目人力资源“需求清单”,支持建设特色园区重大产业项目、创业孵化特色基地、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加强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落实人才激励政策。

(五)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认真研究编制本部门本行业对特色园区发展、园区企业发展、企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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