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2022-05-23 12:00:54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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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126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该控规”)功能分区相对明确,用地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会审纪要的有关要求,能够对区域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和控制作用,原则同意按照该控规组织实施。

二、同意该控规规划范围:北至伞都西路、南达围头湾、西至安海湾、东至仁和路,总面积为771.53公顷。

三、同意该控规发展定位:将规划区建设成“规划先行、设施完善、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统筹协调”的全国重要集电工业基地、海峡两岸集电合作示范区、特色产业旅游小镇。

四、同意该控规规划人口总量及规划用地面积:规划居住总人口约3.5万人,产业用地可吸纳就业人口约3.9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8.28公顷,非建设用地53.25公顷。

五、道路系统方面:通过对现状分析、与周边规划及上位规划衔接,提出的路网结构、竖向规划等较合理可行,能够满足区域道路功能需求。各管线专业规划能够注意结合现状,按规范要求进行布置,比较切实可行。划定的城市红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六、绿地系统方面:根据有关政策和规范设置了防护绿地,根据景观、游憩和生态需求设置了公园绿地,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区域绿地生态系统,提升了区域环境品质。划定的城市绿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七、水域水系方面:规划中心湖面及滞洪渠,且较好的保护了现状潘径溪,对周边新建、改建、扩建行为作了明确约束,对禁止活动作了明确要求。划定的城市蓝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八、三大设施方面:能够按照要求配套片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以及公用设施,规模、服务半径及布点基本合理。划定的城市黄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九、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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