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结合迎江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管委会各部门;老峰镇、菱北办事处(以下简称各考评单位)。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由自评、日常考核和平台考核三部分组成。考评总分100分。
(一)自评:5分。各考评单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年度自评工作得分项目依次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情况酌情量分,没有按时上报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二)日常考核:25分。主要包括《条例》《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市、区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平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情况等。
(三)平台考核:70分。主要考核各考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重点考核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大类重点信息公开情况及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减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的(以正式文件或批示为准),在总分基础上每次加2分;受到区级表彰或区级领导肯定的(以正式文件或批示为准),在总分基础上每次加1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总分基础上每次扣10分;受到区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计入部门绩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政务公开不低于4%)考核工作。
四、本办法由经开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Copyright © 1998-2026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