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投资者如何寻找着力点

2017-03-22 08:40:29 政策解读

科研水平的高低关乎着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将科研工作作为了增强国力的重要手段。不管是我国的四化建设,还是俄罗斯重视军工产业,科研都是实行这些战略的基础。而科研工作的开展也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投入的多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科研项目能否开展,为了不让资金问题成为我国提高科研工作水平的最大障碍,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办法》指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在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时予以明确。

解读:由于文件涉及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由若干边界清晰、目标明确的项目组成,而这些项目下属又划分为各个不同课题。这些课题往往具有商业价值,而多元化投入方式,也给那些企业以入局的机会。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与这些科研机构合作,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来换取某一项发明、专利的使用权,在商业领域占据领先优势。

《办法》指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的管理要求,规范对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批或备案、公开公示程序,明确管理责任,细化岗位设立、工作协议、劳务费标准和发放办法等日常管理规定。项目聘用研究人员应当为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或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方式为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包括退休人员)。

解读:对于产业投资者来说,如今我国大力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对于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自然是大力引进。而在市场上永远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些高素质人才与科研机构之间往往并不认识,而科技中介机构就需要充当一个衔接两者的桥梁。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也需要积极发挥自身价值,促进高素质人才的流动,为我国科研工作发展提供助力。

《办法》也指出:项目主管部门制定财务验收工作细则,明确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程序规范等。加强对承接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委托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促进提升财务审计工作质量。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对承接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委托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会同财政部门对严重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记入“黑名单”。

解读:财政部门的专项拨款是用于科研工作的,但是如果下游资金使用部门不能专款专用,那么势必会造成国家财政的损失,因此需要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部门展开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想要承接此类业务,必须要在政策理解与把握上有较高的水平,对科研机构的日常经营有充分的了解,才能高效开展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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