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改革指导意见发布 具较高投资确定性

2017-03-20 18:42:31 政策解读

当下,足球已经成为体育产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细分领域。而当下正值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足球又是我国各项体育运动中发展较为薄弱的一项,因此,教育部于日前发布了加强全国青少年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改革步伐,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大力促进我国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

意见指出:提高普及水平。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试点县(区)校园足球特色校要占当地学校总数60%以上。大力组织和培育各级地方和校级足球队,推广普及足球文化,大力发展学生足球社团,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扎根校园。经常开展校园足球文化宣传活动,建立校园足球信息发布平台,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

解读:各地足球特色学校的占比要在当地学校总数中达到60%以上,而足球学校作为一个政策鼓励的对象,在审批、监管各方面都不是很严。对于民间投资者来说,这倒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而且足球信息发布平台、足球活动、足球交流等,也都为投资者设立足球学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意见也提到:完善竞赛体系。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方案,制定区域内开展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的相关方案,规范竞赛管理,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

解读:足球作为一个对抗性、参与性较强的活动项目,天然地具有竞赛的基因。而意见也鼓励开展青少年足球联赛,这一措施将会催生出大量的青训需求。而青少年校际联赛与区域赛事、职业联赛的有效衔接,更是带来了不少商业机会。届时门票、直播、转播等,都具有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各路资本不可错过这一机遇。

意见指出: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认真执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发改社会〔2016〕987号)的要求,把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足球场地与器材实施满足教学、训练需要。统筹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向社会开放以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校内外运动场所和体育场馆的利用率。

解读:对于投资者来说,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基建需求。足球教学、足球训练以及足球比赛等活动,都需要有专业化的场地来支撑,而我国目前在这一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空白,因此投资者不妨向这一领域投入一些资源。而且,建好的场馆也可以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通过提高场馆的利用率,也能为投资者带来不错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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