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色小镇创建再迎政策利好

2018-01-19 15:58:54 特色小镇动态

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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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国土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意见》,从今年起,四川省将连续三年对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每年每镇安排不少于8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其中21个省级重点镇和省级以上特色小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亩建设用地指标。另外,将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小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将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根据《意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由市、县调剂安排,予以保障;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向试点镇倾斜。

“保障用地的同时,也对利用方式提出要求,避免土地粗放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明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配合相关部门划定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边界,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体育和农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为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尤其是与全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接壤的村,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也应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促进镇乡、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村规划的编制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另外,为拓宽进城农民住房保障渠道,《意见》提出鼓励在地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农民工集中或产业工人较多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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