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11-23 16:00:57 智能制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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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等指示要求,本市制定形成了《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加强与近年来上海发布的发展实体经济、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及相关产业政策衔接,加快形成上海产业经济政策的整体体系。现将《若干措施》的总体考虑、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战略要求,打造上海产业新高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等指示要求,围绕“3+6”等重点产业,落地产业地图,塑造产业地标,打造高端制造业品牌和优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遵循产业生长周期,从选种育树、施肥沃土到强健体魄、成果转化,制定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面向市场主体需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高端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落沪和深耕发展,围绕企业培育壮大最紧迫的需求,突出前置性引导和后置性激励相结合,在用地载体、支持资金、市场空间、综合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具体从土地按需供应、基金招商激励、企业成长奖励、二次开发贴息、园区宿舍配置、产业配套仓储、放权赋能等方面制定有力政策。

三是对标全国先进经验,创新突破高质量发展瓶颈。在用地指标、工业上楼、技术改造、厂房物业、创新平台、人才激励等方面,看齐全国先进标准;结合上海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在国企引领带动、场景建设示范、土地复合利用、“三首”创新应用、智能工厂覆盖、数字化转型、供应链协同、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形成特色创新做法。同时联动市级部门、各区、园区、企业力量,促进政策直达畅享。

二、主要内容

聚焦保障空间载体、加强资金支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综合生态4个方面,提出共25条政策举措。

1.保障产业优质空间载体(1-9条):保障产业发展用地空间,结合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简化打开战略预留区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本市产业园区“二转二”开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推动国企发挥主导带动作用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加强土地指标统筹和项目落地支持,重大项目通过市级统筹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且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探索工业上楼新模式,鼓励建设功能复合、高效利用的楼宇厂房,鼓励产业用地混合使用和按需确定规划参数。加强优质低价标准厂房和通用研发类物业供给,鼓励支持国有园区、国有企业等建设上述厂房和物业,对于享受特定优惠政策的企业自用外物业实行限定用途管理,统筹用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鼓励建设配套职工宿舍,“十四五”期间本市产业园区提供2万套以上职工宿舍。打造产业地标,落实落细产业地图,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在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内实现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及政策全覆盖。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体系,针对孵化器等服务重点产业的功能性保障性项目,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体系及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评价相关指标。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项目配套仓储建设,支持重点领域的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在落实安全、环保等要求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规划集中建设危化品仓库。明确重点产业链配套项目分类管理措施,对配套重点产业、符合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及优化布局的存量化工企业、新建项目、中试类项目实施分类指导管理。

2.加大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力度(10-15条):强化产业基金投资引导功能,发挥基金对重点产业投资促进的前置牵引作用,支持设立市场化的市级园区高质量发展基金,其所投项目主体认定为园区开发平台。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给予支持;以发券或奖励方式针对“小升规”、“规转强”企业予以支持;开展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升至1亿元;市区联合以奖励或智评券的形式,支持企业购买智能工厂诊断咨询、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等服务。加大“三首”支持力度,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对自主安全可控相关产品上线验证给予保费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示范以及零碳低碳示范;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创新药械落地发展,对以委托生产等方式实现产出的创新药械按规定予以支持。

3.拓展市场发展空间(16-19条):促进消费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放大进博会等作用,支持上海制造与各类大平台相结合拉动消费;促进汽车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支持生物医药创新药械应用,推动更多药械产品纳入医保支付、特药目录、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支持进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药械产品按规定直接入院使用。加大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及推广应用力度,引导优先采购符合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导向的工业软件和智能硬件,对使用上述产品的企业提高资金扶持比例;通过奖励或算力券形式支持中小企业采购人工智能算力服务。支持应用场景开放,对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创新领域应用场景的标杆示范项目予以资金支持。鼓励经过充分验证的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装备商业试运营和测试应用;在安全评估前提下加大无人机、无人船等应用场景开放和测试。

4.优化产业综合生态(20-25条):推动产业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单独发放、建筑单体符合要求的单独完成竣工验收;对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市级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提供韧性供应链体系支持,加快建设电子化学品、集成电路等国际交易中心(储备中心);支持必要的四大基础工艺保留产能并提升发展。加强共性创新技术供给和创新能力培育,对重点行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确权维权服务;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标准、知识产权给予奖励。稳定先进制造业外资外贸发展,推动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地;市区协同对于列入市重点外资项目清单的制造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针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监管、通关便利化等试点。加快产业人才集聚,支持高端制造业企业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支持紧缺技能人才落户,每年培育引进200名高水平技能人才;扩大产业人才奖励范围,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分级分段给予相应奖励。市区协同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力度,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招商引资、企业培育、土地利用、放权赋能等,支持推动高端制造业发展壮大的各项工作探索。

下一步,市区有关部门将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试点探索和推广力度,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优条件和更好环境。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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