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特色小镇申报条件及程序

2017-10-13 11:24:48 特色小镇政策

安徽特色小镇

 2017年5月4日,安徽省体育局发布《关于推进体育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2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模式多元、体育服务便捷、建设空间集约,发展富有活力、生态健康宜居的省级体育特色小镇,在全省发挥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安徽省体育特色小镇申报条件

1、发展基础:应具有明确的地域范围,核心建设面积不低于1平方公里,体育、生态、旅游等资源丰富,体育及体育产业发展潜力和空间较大。

2、产业特色:区域内特色产业定位明确且符合体育健康产业主要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优势,产业特色明显、集聚程度较高,已初步形成体育健康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或项目发展集群。

3、公共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具备较好水平,有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和惠民服务措施,有一定数量的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较为活跃,全民健身健康氛围良好。

4、建设规划: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与发展思路清晰,规划目标明确,发展前景良好,发展举措切实可行,且需有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建设规划和具体的项目建设计划。

5、预期综合效益:特色小镇建成后能够实现体育、健康、旅游、休闲、文化、养老、宜居等功能的有机融合,有效带动区域内体育健康及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和税收,显著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扩大体育消费规模,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健康特色产业集群和地区品牌。

二、安徽省体育特色小镇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由县(市、区)体育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内特色小镇发展的基础条件,确定特色小镇申报对象,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向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申报。

2、市级推荐。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度特色小镇申报通知和相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建设规划可行性等,择优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省体育局推荐申报名单。

3、省级评估。省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符合特色小镇基础条件的,列入特色小镇共建名单。

4、签订协议。对列入特色小镇共建名单的,由省体育局和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支持政策等。

5、命名授牌。建设期满后,由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特色小镇共建对象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具体标准规范另发),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合格的命名为省级体育特色小镇。

6、政策支持。省体育局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特色小镇共建,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将体育健康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配套资金扶持特色小镇建设。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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