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人才引进奖励申报指南

2021-06-18 14:00:12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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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关于修订《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吸引优秀人才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梅转移园管〔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并由园区批准同意入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机构。

三、申报条件

1.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机构。

2.引才机构引进的人才是指在实施办法颁布后,首次进入园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且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手续齐备。

四、相关待遇

每引进1名普工奖励1000元;每引进1名中级技工奖励1500元;每引进1名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工奖励2000元;每引进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或中级职称人才奖励3500元;每引进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奖励8000元。

五、申报材料

(一)人才引进备案材料清单

1.《人才引进备案申请表》。

2.引才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引进人才学历、技能和职称资质证明,如毕业证书、职业证书等。

(二)人才引进奖励申请材料清单

1.《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表》。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引进人才学历、技能和职称资质证明,如毕业证书、职业证书等。

5.引进人才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介信。

6.引才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及其他要求

由申请机构自行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各2份。

六、申报流程

一、人才引进备案

(一)备案申请。引才机构按照人才引进备案材料清单整理后提交至办理大厅(办理大厅设在 )。

(二)初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收件登记,材料不齐或填报有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补交材料与规范填报。

(三)审核。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核工作。

(四)备案成功通知。经审核通过的人才引进备案申请将发放备案成功回执。

二、人才引进奖励申请

(一)申请。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整理好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办理大厅。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收件登记,材料不齐或填报有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补交材料与规范填报。

(三)初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四)审核。报送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员进行审核。

(五)审定。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人才办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审定。

(六)名单公示。在园区政务网站及所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园区财政部门按照审定名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完成补贴兑现。

三、特别说明:

1.人才引进后需第一时间进行人才引进备案申请,同一人才只可备案一次,

2.申请人才引进奖励的人才必须在业务受理窗口备案成功,并取得备案成功回执。

七、申报时间:

人才引进备案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人才引进奖励申请时间:3月、6月、9月、12月。

八、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的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得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梅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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