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04-16 11:15:33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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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特色化发展,落实“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工作,根据《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导向,根据园区自身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及发展潜力,围绕确定的特色产业细分领域开展深化细化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链,园区通过不同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园区生命力和竞争力。推动园区企业以及研发、服务等机构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耦合关系,促进产业园区从功能单一的生产型园区向功能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转型,进一步提升园区产业布局、承载能力,成为全市六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主体。到2023年底,列入培育名单的每个特色园区的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25%,每个特色园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亩均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形成较完善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服务体系。力争已列入培育名单的7个特色园区被正式认定为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园区规划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要充分考虑园区发展,为园区发展预留空间。各园区加强多规合一工作,编制好涉及园区的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鼓励各特色园区聚焦主导产业,编制“两图一表”,即产业链全景图、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和重点企业、配套企业名录表,明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均需由相关园区组织实施(下同)〕

(二)着力完善特色产业链条。

各特色园区要对“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开展深入研究,立足园区目前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特色产业链条。推动该产业存量企业做强做大,丰富产业品类,增强产品科技含量,拓宽产品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计划和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着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和产业链空白环节全面摸排、认真谋划、精准对接,着力招引一批产业示范带动性好、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效益好的优质产业项目落户园区,形成集聚效应。依托老窖、郎酒、恒力等龙头企业,按照垂直一体化模式,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统筹各园区招商引资资源,健全招商信息分享机制,提高各园区招商引资合力和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健全园区基础设施。

特色园区要大力健全配套的电力、燃气、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等基础设施,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应依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设。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设施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进一步加强为企业服务的标准厂房、孵化器、科技服务、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产业应用开展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科学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探索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园区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为园区主导产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检测、会展、科研、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等,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商务办公及相应原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按照“三生”融合发展的思路,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宜居宜业品质,为园区生产和吸引人才提供支撑。加强人才招引培育。围绕我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鼓励院企合作,科学合理设置市属职业教育院所专业,实现高技能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共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区域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扎实推进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对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激励。大力推进“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落实企业金融信用分类激励政策,围绕重点产业企业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探索优质主体企业债、合股经营等模式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缩短企业办事时间,同时尽量为园区管委会“减负”,突出管委会经济管理职能,集中精力发展好经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园区绿色安全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新建园区严格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开展好园区安全、环保“三同时”工作,现有园区安全环保配套全面升级。鼓励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建设循环化园区。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园区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改造及环境风险防控。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探索能源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方式,支持特色园区产业化项目建设。强化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环保、安全不达标的项目入园,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园区管理体制。

探索园区企业化运营管理。探索推行“园区管委会+公司”运营管理模式,实行行政职能和经营职能分离。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园区实行员额聘任制,通过实行岗位管理、合理设置薪酬标准、拓宽人员晋升渠道等方面的改革促进园区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平台公司运营能力。推动平台公司加快内部优化重组,压缩管理层级、子公司数量,优化人员规模和结构,放弃造血能力低的业务。鼓励支持园区平台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优秀战略合作者,共同开发效益好的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酒业发展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市产业园区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发展工作,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特色园区产业发展、园区评价、要素协调等工作。各区县、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和推进机制,着力解决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提升等重大问题,持续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

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特色园区培育发展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在资金、土地、人才、要素保障等多方面加大对特色园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履行产业园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推进特色园区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主体责任。

各园区管委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及本方案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围绕特色园区各项评估指标任务,扎实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培育相关工作。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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